3月17日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发布

《关于办理不动产权证的告知书》

其中表示,近期完成了一批项目小区

有关楼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

现已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

可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将产权转移至各购房人名下

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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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购房业主:

为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我中心近期完成了一批项目小区有关楼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详见附件),现已具备办理转移登记条件,可申请办理转移登记将产权转移至各购房人名下。为了您的切身利益,请积极配合向房地产开发商提交材料统一申办(如需自行申办请取得房地产开发商的委托),以便及时办理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相关要求,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3.不动产权证书;

4.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已经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不动产登记证明;

6.契税完税证明。

按揭贷款购房的均已办理预告登记。全款购房的购房人尚不需要办产权证的,为保障您的权利,可以办理预告登记。如需办理预告登记可与房开约定办理预告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规程》相关要求,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

3.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预告约定。

特此告知。

附件:柳州市本级住宅项目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公示表(2026年第一批)

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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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Zhou

编辑:白水君

来源:柳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柳州全攻略 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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