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中海首开拾光里虚假宣传被行政处罚40万元)

近期,记者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第五十五条第一款于2021年9月14日被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40万元(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市监罚字[2021]618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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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0日本刊发表“北京中海首开拾光里违规预售被罚3万元”文章,讲述北京市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住建委《严查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发布21天后,依然顶风而上,其位于朝阳区宝能大厦B座1层的中海首开拾光里(别名金港家园)售楼部存在虚假宣传及无证销售情况。

经记者举报后,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对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建法罚(朝房)字[2021]第600082号》认定其在不符合商品房预售条件的情况下,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其行为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六)项,对其处以警告,并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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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记者反映的中海首开拾光里涉嫌虚假宣传的问题,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后发现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其售楼处宣传“2020年朝阳区别墅销售冠军” “12.5首期开盘15分钟热销20亿”等内容。

其中对其宣传的“2020年朝阳区别墅销售冠军”,执法人员通过官网查询,国土资源部2003年2月28日印发了《关于清理各类园区用地加强土地供应调控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2003﹞45号)的文件,文件中第四项的内容明确“停止别墅类用地的土地供应”,后续国土资源部亦无文件明确放开别墅类土地供应,同时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建设项目为:二类居住用地、基础教育用地、文化活动用地、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项目,并未有别墅的规划项目,其中二类居住用地通常是单元式住宅,涵盖多层、中高层及高层单元式居住建筑,并非为通常理解的独门独院别墅项目。

对于“销售冠军”的用语,根据询问情况,当事人确认2020年北京市共出让住宅用地40宗,其中容积率1.5以下商品房土地总计出让5宗,其中朝阳仅有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金港家园项目1宗,其宣传“销售冠军”有误导消费者的情形。对其宣传的“12.5首期开盘15分钟热销20亿”,经过执法人员向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发函调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复函,2020年12月5日房屋网签0套,2020年全年房屋网签27套,网签面积3972.67平方米,网签金额29216.31万元。从当事人提供的数据材料分析,2020年12月5日首期开盘当天并未有客户进行网签,客户认购时间最早是在2020年12月14日,且客户认购并不代表已经进行了网签,所以“12.5首期开盘15分钟热销20亿”的事实并不存在。

综上分析,北京中开盈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上用语违反《广告法》第四条:“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的规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40万元 。(记者刘勇)

文章来源:市场周刊、中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