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三轮车以其经济、便捷的优势,受到很多农村群众的青睐。但有部分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认为三轮车既可载人又可载货,殊不知这样的行为危险又违法。现将最近查获3起违法载人案例曝光。望司机朋友引以为戒!

胡某成,身份证号:14232519******2910,2024年5月5日11时22分许,驾驶车牌号为晋J8**50的低速载货三轮汽车违法拉载1人行驶至西肖线1公里100米处时,被兴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执勤民警立即劝阻整改,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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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某春,身份证号:14232519******0514,2024年5月8日10时35分许,驾驶车牌号为晋J8**09的低速载货三轮汽车违法拉载2人行驶至雅杏线3公里500米处时,被兴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执勤民警立即劝阻整改,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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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敏,身份证号:14232519******1517,2024年5月7日10时04分许,驾驶电动非机动车违法拉载1人行驶至国道337线(黄榆线)758公里处时,被兴县交警大队执勤民警查获。执勤民警立即劝阻整改,并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及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该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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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交警提醒广大司机朋友:

违法载人危害大!莫让好心变祸事!希望驾驶人一定不要拿生命开玩笑。多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着想!

来源:山西吕梁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