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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也是机动车

无证酒驾 还 敢上路

处理

 无证还醉驾?别拿摩托不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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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还醉驾?别拿摩托不当“车”

你喝酒了哇?还开这么快?

哎呀,以为白天喝点没事儿,一抬头撞上了……

4月9日,在包头市九原区蒙古族小学门前,一辆摩托车疾驰而来,“砰!”的一声撞到前车尾部,连人带车一起飞了出去!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两车的车身有多处剐蹭痕迹,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因事故受伤。但事发路段白天光线充足,道路行车通畅,事故到底是怎么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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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当天中午,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受邀与朋友聚餐吃饭,席间小酌几杯。16时饭局结束,对驾驶技术信心满满的张某认为白天不会有交警检查,便抱有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却发生了追尾事故。

民警当即对摩托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后经抽血鉴定,摩托车驾驶人张某血液中酒精浓度为194.74mg/100ml,属醉酒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

经认定

摩托车驾驶人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或者患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的疾病。或者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不得驾驶机动车”、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第一款(一)项的规定,摩托车驾驶人张某应承担本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机动车驾驶人张某某无责任。

在核查过程中,民警还发现摩托车驾驶人张某,曾在2023年12月8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于2024年2月29日被处以吊销驾驶证5年的处罚,然而张某并未吸取教训,反而变本加厉、屡教不改,这次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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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组稿: 贾 文

▎通 讯 员:温雅洁 王乔迪

▎责任编辑: 刘珈彤 李 丽

▎审 核: 张 瑞

▎素材来源 : 包头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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