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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太感谢了,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但这面锦旗请您一定要收下!”
近日,泗阳法院家少庭法官朱慈双成功调解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二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赔偿款68000元,双方握手言和。原告陈某对法官高效解纷的工作作风十分认可,结案后专程送来印有“为民做主 公正高效 调解有方 化解矛盾”的锦旗,用最朴实的方式表达感激之意。
案情回顾
陈某自2015年3月起在某菌业公司从事电工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公司也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陈某的工作范围同时还覆盖菌业公司关联的某生物科技公司。2021年3月起,陈某工资转由生物科技公司发放,工伤保险则由菌业公司从2016年1月缴纳至2025年7月。因两家公司在人事、财务、办公场所等方面高度混同,构成混同用工,陈某诉至法院,请求确认与两家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计算年限自入职时连续计算。
调解经过
纠纷初期,双方就赔偿金额与责任主体各执一词、僵持不下。若直接审理和判决,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双方矛盾,不利于问题的根本解决。承办法官朱慈双运用“温情调解+依法析理”模式,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详细释明法律规定,耐心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逐步消解对立情绪。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协议:二被告共同向原告支付一次性赔偿款68000元,涉及混同用工的纠纷得以彻底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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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赔偿款的陈某难掩激动,便有了开头的一幕。下一步,泗阳法院将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既高效回应劳动者合法诉求,也助力企业及时解纷、轻装上阵,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司法力量。
编辑 | 徐子涵
校对 | 薛 宇
审核 | 胡彦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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