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通讯员 杨胜利 秦娇娇

“这起案件的办理,不仅破解了境外取证、资金流向查证等难题,也为构建反洗钱协同治理格局探索了路径。”1月6日,在湖北省红安县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反洗钱案例研讨会上,承办检察官借助一张清晰的资金流向导图,向与会人员复盘了一起跨境洗钱案的办理全过程。经该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洗钱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25万元,其余4名同案犯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至三年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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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现场

资金流向导图固定关键证据

时间回溯到2023年,公安机关在办理一起非法操纵证券市场案时,发现一条异常资金流向线索:杨某、梁某(均已另案处理)在2018年5月至2019年10月期间,通过非法操纵证券市场牟利3056万元,随后这些资金在短期内通过多个账户频繁流转,最终“消失”在境外。

“资金流向不明,案件就难以推进,上游犯罪的违法所得无法追缴,后续的处理也会陷入被动。”办案民警坦言。按照惯例,公安机关邀请红安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跨境洗钱案的关键在于固定‘资金从上游犯罪到境外账户’的完整证据链,既要查清资金流向,也要证实行为人主观明知。”红安县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带领办案组第一时间介入,在案情分析会上,检察机关围绕侦查方向提出明确建议:调取全链条资金流水、排查相关资金往来人员、收集境外账户等证据。

公安机关联合银行专业人员对涉案资金进行逐笔梳理,梳理出8个核心涉案账户,还原了37笔交易的详细轨迹,并绘制出清晰的“资金流向导图”。从图中可以清晰看到,资金被换算成美元,分批转入香港的多个银行账户。顺着资金流向,周某进入侦查视野。

为证实周某的主观明知,技术人员对周某的手机、电脑进行深度数据恢复,成功恢复了周某与杨某、梁某的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和转账指令。

“这批钱尽快转出去,越慢风险越高。”“香港那边的账户都准备好了,按之前说的比例分成。”微信聊天记录中的这些内容,直接证实了周某明知资金是违法所得,仍提供资金账户协助转移。此外,办案团队层报上级机关协调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获取了可疑交易监测报告,为案件办理提供了重要佐证。

然而,新的难题出现了:涉案资金最终转入香港的账户,相关开户资料、交易明细等证据需要在香港调取。

“跨境取证程序复杂,耗时较长,如何高效获取证据成了关键。”承办检察官说。为此,检察机关协同公安机关积极协调通过司法协助渠道,联系香港相关部门,详细说明案件情况和取证需求。

“我们前后沟通了十余次,详细梳理了需要调取的证据清单,确保取证内容精准无误。”经过多方努力,香港相关部门最终协助调取了杨某、梁某在香港账户的开户资料、交易明细及资金证明。同时,检察机关建议公安机关通过司法协助及时冻结涉案资金、查封关联资产,防止资金被转移、挥霍。

“有了这些证据,资金跨境转移的事实就清晰了。”承办检察官表示,检察机关共引导公安机关收集固定证据材料50余份,明确了周某涉嫌洗钱的犯罪事实。然而,公安机关准备对周某采取强制措施时,却发现其已潜逃境外。

“猎狐行动”锁定老挝藏匿点

“周某潜逃了,必须尽快将其抓捕归案。”公安机关立即邀请红安县检察院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追逃方案。

“结合周某之前与地下钱庄的关联线索,我们判断他很可能藏匿在老挝。”公安民警介绍,通过分析周某亲属与老挝的通讯记录、资金流向,最终锁定周某的藏匿点在老挝。

跨境追逃,国际司法协助是关键。

红安县检察院协同公安机关,迅速整理周某的犯罪证据材料,撰写追逃函,详细说明周某的洗钱犯罪事实、涉案金额及法律依据,通过上级司法机关向老挝司法机关提出刑事司法协助请求。

“我们在追逃函中不仅列明了周某的犯罪事实,还附上了相关证据复印件,确保老挝司法机关能够清晰了解案件情况。”承办检察官说,积极协调上级部门后,将周某列为“猎狐行动”重点追逃对象,推动案件纳入中老警务合作重点案件范围。

2025年1月16日,老挝警方根据中方提供的线索,在老挝一处公寓内将周某成功抓获,并依法对其实施临时羁押。“得知周某被抓获的消息,我们第一时间协同公安机关安排押解事宜。”承办检察官介绍,检察机关全程跟进羁押对接与引渡相关流程,确保押解工作顺利进行。1月24日,周某被成功押解回国。

到案后,周某起初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移送审查逮捕阶段,办案检察官向周某出示了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往来、资金流向导图等证据。在铁证面前,周某的心理防线逐渐崩溃,最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据周某供述,其在案发后因担心被追究刑事责任,便携带赃款潜逃至老挝。

“我们在梳理资金转移记录时发现,有几笔交易的操作人并非周某,且资金分流的方式与周某的操作习惯不同,这说明可能还有其他参与人员。”为查清真相,检察官仔细比对信息,发现宋某、熊某、王某甲、王某乙四人与周某存在密切的资金往来和通讯联系,且在周某转移资金期间,四人多次协助周某办理银行转账、兑换外币等业务。

“这四人很可能是周某的同案犯,必须依法追诉。”红安县检察院立即启动漏犯追诉程序,要求对四人以洗钱罪移送审查起诉。经查,该四人明知周某转移的是非法所得,仍为其提供帮助,从中非法获利共计105万元。

在追诉漏犯的同时,红安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追赃挽损工作。检察官采取释法说理和政策感召的方式,对周某等5名被告人及其家属开展思想工作。周某等5名被告人的家属先后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00余万元。

2025年7至9月,红安县法院先后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依法对周某等5人作出上述判决,5名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

“办理一起案件,治理一个领域。这起跨境洗钱案的办理,让我们发现了反洗钱工作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必须及时加以完善。”红安县检察院副检察长郑满元介绍,该案办结后,该院立即联合公安机关、中国人民银行红安县支行等部门,召开反洗钱工作主题研讨会。牵头制定了反洗钱协同治理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建立常态化会商研判与线索移交机制。郑满元表示,该院将继续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办理跨境洗钱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加大对洗钱犯罪的打击力度。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