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席刑事风险干咱们这行,碰上的案子越来越花。当事人被抓进来,一脸懵是常态:“林律师,我不就贴了个假标吗?”“我不就东西做得次了点吗?”等看到案卷,好家伙,生产销售伪劣产品、假冒注册商标、诈骗,好几个罪名排队等着他。
这时候,家属慌,当事人更慌。但我往往跟他们说,别急着慌。一个行为能扯出好几个罪名,有时候不一定是坏事——这说明案子复杂,有空间。对我们律师来说,罪名竞合不是死胡同,它是个十字路口。控方想选那条最堵最远的路(重罪),我们的活儿,就是想办法把路标,扭到那条相对好走点的道儿(轻罪)上去。
今天聊的,就是怎么在这个路口看地图、抢方向盘。这都是实打实从案卷堆里、从法庭上吵出来的经验,不是什么教科书理论。
先掰扯清楚:这三个罪,到底差在哪儿?跟当事人解释,我不用法言法语,就用大白话。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这罪管的是“东西是不是烂货” 。你卖的充电宝,标着1万毫安,实际就2千;你卖的羽绒服,说是90绒,里面全是碎毛。坑的是老百姓对“产品质量”那点基本的信任。国家立这个法,是怕市场成了垃圾场。
·假冒注册商标罪:这个罪,盯的是“牌子是不是山寨” 。你做的包,皮子maybe还行,做工maybe不错,但你上面印个LV的logo,没给人家品牌方一分钱。这就动了别人的奶酪,坏了市场的规矩——不能挂着羊头卖狗肉,哪怕你这狗肉其实还挺香。它保护的是那个“商标”本身的价值。
·诈骗罪:这个就厉害了,它不讲产品,只讲“心是不是脏了” 。从头到尾就是个局。你编个故事,说得天花乱坠,别人信了,把钱给你,你拿钱跑路,或者给个根本没法用的玩意儿(比如塑料片当高端芯片卖)。它保护的是别人口袋里的钱,别被空手套白狼。
所以,核心就三句话:伪劣产品罪,打的是货;假冒商标罪,打的是标;诈骗罪,打的是人(的贪念和信任)。但现实是,很多人是三合一:货是烂的,标是假的,嘴还是骗的。这下就热闹了。
实战拆招:当罪名撞车,法庭里怎么打?理论扯再多,不如看看真刀真枪怎么干。
第一类撞车:伪劣vs.假冒——一场关于“主要矛盾”的辩论
这是最常见的。比如你卖假茅台,酒是勾兑的(伪劣),瓶子商标是仿的(假冒)。一个行为,两样都占。
·公诉人的思路:他们手里有计算器。伪劣看卖了多少钱(销售金额),假冒看经营了多大摊子(非法经营额)。哪个数字大,哪个判得可能更重,他们通常就主诉哪个。对他们来说,这是效率最高的打法。
·我们的打法(关键!):我们不能干等着,得主动引导。如果算下来,按“假冒”定,刑期可能更轻,那我们从侦查阶段就要开始“定性”。
·证据上:立马考虑申请产品质量鉴定。如果鉴定出来,酒虽然不正宗,但主要指标符合“白酒”的国家安全标准,那“伪劣”的指控就弱了。我们就可以跟检察官、法官argue:“您看,东西勉强能用,主要问题是冒充了茅台这个牌子。这本质是侵犯知识产权,不是危害食品安全。” 我有个案子,假冒的知名品牌机油,检测报告显示粘度、闪点等关键指标都达标,最后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主要按假冒商标罪判的,当事人少坐了两年牢。
·话术上:不断强调“本案的核心危害在于混淆视听、侵害商标权,而非提供危害人身安全的不合格产品”。把辩论的焦点,从“质量多差”,转移到“牌子多假”上。
第二类撞车:伪劣/假冒vs.诈骗——那道不能跨的红线
这是最危险,但也最可能实现“罪名辩”(重罪变轻罪)的地方。控方有时为了追求打击效果,喜欢往诈骗罪上靠。
·什么时候容易变成诈骗?记住一个黄金标准:消费者花钱买的东西,是否完全不具备其作为“商品”的基本属性和功能? 比如:卖“卫星信号接收器”,其实是个刷了漆的铁疙瘩,根本收不到任何信号。用面粉冒充毒品。
·特别注意“刷单骗补”:在电商平台,自己下单自己收空包,或者虚构大量交易,纯粹为了骗取平台的新店补贴、活动佣金。这里根本没有真实的销售意图,是典型的诈骗,跟为了冲销量而刷单(后面有真实发货)性质截然不同。
·我们的防守反击(死守底线):如果被控诈骗,我们必须筑起铜墙铁壁,核心就一句话:“这不是骗钱,这是一桩质次价高或者冒牌货的买卖!”把物流单拍出来——看,我们发货了。把产品实物举起来——看,这是个能充电的充电宝,能穿的衣服,能抹脸的膏体,它不是砖头。把买家售后聊天记录翻出来——看,有客户反映效果不好、是假货,我们在扯皮、在协商退换,而不是完全失联。
用所有这些证据,构建一个“存在真实、持续商品交易流”的图景。告诉法庭,当事人的错误在于“以次充好”或“挂羊头卖狗肉”,而不是“凭空变走你的钱”。只要这个“真实商品”的底子在,案子就很难被拔高到诈骗罪。一旦拉回到伪劣产品罪或假冒商标罪,辩护空间和量刑期待就完全不一样了。
给同行和当事人的实在建议:别光看着,得动手
1、尽早定性,别等起诉:从接受委托第一天,就开始分析罪名竞合的可能。指导当事人按照对你有利的罪名方向去回忆、收集证据。比如想往“假冒”上辩,就让当事人仔细回想原料来源、生产标准,找找有没有能证明产品质量“还行”的记录或证人。
2、学会算“两本账”:自己分别用销售金额和非法经营额算算,大概会落在哪个量刑档。心里有数,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使劲。
3、量刑辩护是最后的堡垒:哪怕罪名上没争到最理想的那个,也别灰心。在法庭上,退赃退赔、取得谅解(尤其是诈骗和假冒商标案)、自首、立功、认罪认罚…把这些情节做到极致,一样能大幅影响结果。我曾有个案子,罪名没变,但因为我们退赔了所有消费者损失并取得谅解,法官在最终量刑时给了最大幅度的从轻。
4、对当事人和家属说:你们可能不懂法,但你们最懂“事实”。律师问你们怎么生产的、怎么卖的、客户怎么反馈的,每一个细节都可能是我们撕开突破口的关键。请一定坦诚、详细地告诉我们。我们一起,在法律的条文里,为你寻找那束最可能的光。
律师总结
竞合辩护,没什么高深秘诀,就是更细心、更敏锐、更敢争。要像熟悉自己手心纹路一样,熟悉这几个罪名的每一处细微差别。在法庭上,有时候你争的不是一个罪名,而是当事人实实在在的一段人生。这条路不好走,但每当你通过精准的罪名辨析,为当事人赢得一个更公平的认定时,你会觉得,所有的死磕都值了。共勉。
关键词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律师;假冒注册商标罪辩护;诈骗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
刑事辩护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名辩;伪劣产品与假冒商标哪个罪重?
经济犯罪辩护律师
本文作者
林智敏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作为业内罕见的专精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假冒注册商标罪、诈骗罪等关联罪名竞合辨析的刑事辩护专家,其执业生涯长期聚焦于经济犯罪领域最为复杂的“此罪与彼罪”定性争议。凭借对刑事法网交织地带的深刻洞察与大量成功案例的积淀,林智敏律师在竞合情形下的罪名选择策略、重罪(如诈骗)向轻罪(如伪劣产品、假冒商标)的有效辩护转化方面,形成了极具实效的体系化方法论。
其辩护工作不仅止于个案胜利,更致力于在司法实践中厘清不同罪名的边界,推动法律适用的精确化。因其在该前沿领域的卓越建树,林律师常受邀为高等院校、律师协会及大型企业集团讲授经济犯罪风险隔离与刑事合规边界课程,并被多家知名机构聘为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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