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陈璐)养老服务质量不达标、意外伤害、机构“跑路”,是养老服务领域公众最担忧的问题。今年的北京市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实施好养老服务条例,新建20个区域养老服务中心。随着涉老纠纷涉及领域拓宽、维权难度增大,北京市人大代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诉审查副庭长王志勇结合近些年的司法实践,提出应继续完善并推广适老审判专业化模式,探索“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机制。

王志勇提到,大量新兴的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合同,存在条款模糊、服务标准缺失的问题。一旦发生纠纷,法院将面临合同性质认定、过错举证责任分配以及损失评估等多重难题,“这时候,老年人往往处于举证弱势地位。”

他认为,许多涉老案件不仅涉及健康,还涉及亲情,单纯判决难以彻底化解矛盾,但调解又因利益分歧大、情绪对立而难以推进。在司法实践中,老年人往往希望快速解纷、实质履行,而诉讼程序耗时较长,与老年人诉求存在矛盾。

王志勇提出,在涉老纠纷的司法实践中,可探索“示范诉讼+诉前调解”机制,在裁判中应更注重实质性审查和实质性化解,做更加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此外,可以通过司法建议推动行业规范。“比如推动制定养老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从‘事后解纷’向‘事前预防’延伸,同时加大对老年群体的普法宣传力度,更好地保障老年群体权益。”王志勇说。

编辑 白爽

校对 李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