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哈尔滨海关“海关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栏获悉,3月5日,该栏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绥芬河海关行政处罚决定书》,黑龙江绥兴国际贸易集团旗下的绥芬河互联智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绥芬河互联智园运管公司”)被罚。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罚单内容显示,2025年12月16日,绥芬河互联智园运管公司向海关申报出口一批塑料玩具等货物(报关单号:192520250255792207)。经查验,该批货物中有使用“AUTOBOT图形”商标的塑料玩具300个价值10500.00元。孩之宝有限公司认为上述货物属于侵犯其“AUTOBOT图形”(海关备案号:T2020-89932)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并向海关提出采取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的申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海关经调查,认为当事人出口的塑料玩具上使用的商标,与商标权人注册的“AUTOBOT图形”构成近似,且事先未经商标权人许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的规定,上述货物属于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出口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货物的行为。以上事实有出口报关单证一套、查验记录一份、当事人陈述等为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此,处罚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没收当事人侵权货物(“AUTOBOT图形”商标的塑料玩具300个),并处罚款人民币52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绥关知字〔2026〕0001号。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绥芬河互联智园商业运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4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周朋,由黑龙江绥兴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后者由绥芬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全资持股。
新闻热线电话:0531—85193242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