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程序员的那些事

4 月 14 日,一则“员工下班居家工作后猝死,公司拒绝认定工伤”的案件终审判决公布,迅速冲上热搜,引发无数打工人共鸣。

2023 年 3 月李某入职郑州某科技公司。

2023 年 4 月 17 日下班后续工作:当日 17:00(下班时间后)至 20:25,他持续通过微信、钉钉与同事、客户沟通,处理产品上架等本职工作。

当晚他在家中不幸猝死。警方勘查排除他杀,法医判定死亡时间为 19:00-22:00,与工作时段高度重合。

家属申请工伤认定后,当地人社局依法判定视同工伤,可公司却拒不认可,于是将该区人社局、该区人民政府诉至法院,官司从一审、二审一直打到再审。

公司的理由很简单:加班必须提前书面申请并获批,李某属于自愿加班,公司不担责。同时还声称,其工作强度不大、死亡地点不在公司,不应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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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后直接驳回公司再审申请,给出的判决逻辑清晰又有力:工作岗位不等于办公室,居家履行工作职责,就是在岗状态。公司不能用“未经批准加班”的内部规定,逃避法定工伤责任。

在互联网时代,下班后线上处理工作已是常态,员工为完成本职任务持续工作,本质上仍属于履行职务行为。结合其死亡时间与工作时间高度重合,依法视同工伤完全合理。

网友留言

「牛马们好好看看吧」

「“我不管你怎么处理,我只看结果” “这是你本职工作” “我没让他加班啊”」

在红星新闻的报道留言区,很多人在吐槽“擅自加班”。虽然公司的说法是“未获批准加班”,但在大多数看来,它们没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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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红星新闻、微博,本文经由 AI 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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