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宁波晚报
微信余额明明不够付款,自动售卖机的柜门却照常弹开,这一“意外发现”让两名年轻人动起了“零元购”的歪心思,把便民设备硬生生当成了随拿随取的免费零食库。
近日,经余姚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另一涉案人员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026年2月,张某在公寓楼下发现一台自动售卖机,面对柜内的零食、饮料,其微信账户余额却不足以支付。张某想着试试看扫码能不能打开柜门,竟意外发现系统存在明显漏洞:自动售卖机支持“先取货后付款”,账户余额不足,柜门也可正常开启取货,实时扣款时页面仅提示支付失败。这一发现非但没有让他止步,反而让他把系统漏洞当成了免费薅羊毛的捷径:既然不用付钱就能拿走商品,那就“不拿白不拿”。
回到租房内,张某把这一“发现”告诉了小慧(化名),两人一拍即合,组队开启深夜“扫货模式”。由于之前使用的微信号因未付款无法再开启柜门,两人便多次更换微信账号,反复扫码开门。原本便民的自动售卖机,硬生生被二人当成了随拿随取的免费“零食库”。
然而,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商家在核对账目时发现异常:多笔订单扫码开门,却无对应支付记录,且集中发生在深夜,明显系恶意盗取。商家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通过监控追踪、支付信息比对,锁定犯罪嫌疑人。
2026年2月27日中午,张某和小慧正准备再次“零元购”时,被民警当场抓获。经查,2026年2月期间,张某和小慧共计作案七次,涉案金额达700余元。
2026年3月26日,该案被移送至余姚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审查后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于4月13日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另一涉案人员小慧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依法被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记者 袁先鸣 通讯员 陈炜莹 蔡雨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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