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领域违法犯罪呈现主体多元、手段隐蔽、链条组织化等新动向,严重扰乱市场秩序、侵害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各地有关部门查处一批典型案例,涵盖未招先定、投标人弄虚作假等类型。

案例1: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查处未招先定招标案

2024年1月,贵阳某初级中学建设初步设计项目在贵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贵阳市某设计院有限公司中标,合同金额111.9672万元。经查,在该项目开标前,贵州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明确由贵阳市某设计院有限公司先行编制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总说明等初步设计工作,表示若未中标,即将相关成果以购买方式移交中标单位。2025年11月,贵安新区城乡建设局将该案移交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2026年2月,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以涉嫌“未招先定、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对贵州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2799.18元(合同金额的2.5‰)。

案例2:花溪区住建局查处投标人弄虚作假案

2025年4月,贵阳市花溪区某设备更新项目开标,贵阳花溪某管理有限公司中标,中标报价2517.3465万元。经查,贵阳花溪某管理有限公司系该项目代建单位贵阳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涉嫌虚假承诺骗取中标。2025年8月,花溪区住建局将问题线索移交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2026年3月,贵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五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对贵阳花溪某管理有限公司处罚款16.25万元(中标金额的6.45‰‌),对公司项目负责人魏某处罚款1.05万元(公司罚款数额的6.5%)。目前该项目已重新进行招标。

案例3:龙里县住建局查处投标人弄虚作假案

2024年7月,龙里县高新区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开标,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参与投标但未中标,投标报价为7795万元。经查,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编制的投标文件项目负责人徐某某于2023年2月入职该公司,并于2024年1月离职,但该公司仍然在龙里县高新区某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项目中使用徐某某资质进行投标,该公司存在提供虚假项目负责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参与投标问题。2025年9月,龙里县住建局将问题线索移交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2026年2月,龙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对贵州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款38.975万元(投标报价的5‰‌),对法定代表人向某某罚款1.94875万元(公司罚款数额的5%)。

来源/贵州省发改委

编辑/陈萌 审核/王营 终审/曹钦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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