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负债的朋友都会问我一个问题:银行贷款、信用卡、网络借款逾期以后,是不是迟早都会被起诉?
这个问题不能简单说“一定会”,因为不同机构、不同债务金额、不同逾期时间,处理方式都不一样。有的可能很快进入诉讼,有的可能拖很长时间,还有的可能通过其他方式处理。
但是有一点大家一定要明白:三方电话、短信里的“马上起诉”,和真正进入诉讼程序,是两回事。
最近也有不少朋友来咨询,已经收到了法院的诉讼材料、开庭通知,甚至判决书、执行通知。那到底什么才是真的起诉?哪些只是三方话术?收到什么东西以后一定不能再拖?今天我就把整个过程给大家捋一遍。
一、先别被“马上起诉”吓住,先判断到底有没有真的立案
信用卡、网络借款逾期以后,大家可能经常会收到这样的短信:
“今天不处理就起诉。”
“本周不还款就申请冻结。”
“马上启动司法程序。”
“再不还款就冻结你名下所有账户。”
看到这些话,先别慌。
因为三方人员说“要起诉”,不等于法院已经立案;说“准备冻结”,也不等于你的银行卡已经进入法院执行程序。
真正进入法院诉讼程序以后,会有相应的案件信息和司法文书。法院也可能通过短信、电子送达、邮寄送达、直接送达等方式通知当事人,并不是简单靠一条催收短信来判断。
所以,遇到这种情况,最重要的不是猜,而是核实。
二、怎么判断是不是真的被法院起诉了?
大家可以重点看几个东西。
第一个,就是案件信息和案号。
如果你收到的所谓“法院通知”里面,能够对应到具体法院、案件信息和案号,可以通过正规渠道进一步核实。
但也不要反过来理解成“没有案号就一定是假的”。因为法院在不同阶段、不同送达方式下,通知形式可能存在区别。
最稳妥的办法,还是通过法院官方渠道核实。
第二个,就是法院正式送达的诉讼文书。
法院可以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电子送达等方式。邮寄送达如果采用法院专递,与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而且法律上的送达也并不是“必须本人签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同住成年家属、诉讼代理人、指定代收人等也可能完成签收。
所以大家不要把“EMS本人签收”当成判断真假唯一标准。
如果你收到的是起诉状、传票、判决书、执行通知等正式法律文书,那就不要再把它当成普通的三方短信处理了。
不确定的时候,直接通过法院官方电话或者12368等正规渠道核实,是最稳妥的办法。
三、还有一个东西,比起诉更容易被大家忽略:支付令
这个一定要特别提醒大家。
有些债权人不一定先走普通的民事诉讼,而可能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支付令属于法院的督促程序,不是普通三方短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可以向人民法院清偿债务,也可以提出书面异议。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如果依法提出异议并且异议成立,督促程序可以终结,支付令自行失效,并可能转入诉讼程序。
所以,收到支付令以后,千万不要觉得“反正还没开庭,先放着再说”。
15天这个期限一定要看清楚。
四、调解短信也要看清楚,到底是谁发的
还有一种情况特别容易让人搞混。
有些人收到短信以后,看到“调解”“法院”“案件”这些字,就以为自己已经被法院正式起诉了。
实际上,诉前调解、法院组织的调解,以及法院委派、委托的调解组织参与调解,在具体法律性质和程序上并不完全一样。
所以收到调解通知以后,不要只看短信内容像不像法院发的,更要看清楚发送主体是谁。
如果你分辨不清楚,就直接向相关法院核实。
五、如果合同约定了仲裁,收到仲裁通知同样不能不管
还有一种情况,是很多网络借款、消费金融借款人特别容易忽略的——仲裁。
有些借款合同中会约定发生争议以后通过仲裁解决。
这种情况下,收到仲裁机构的通知,不代表“不是法院发的,所以不用管”。
仲裁和普通民事诉讼的程序不同,一般实行一裁终局,通常不存在像普通民事诉讼那样的二审上诉程序。仲裁裁决生效以后,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所以,如果你收到仲裁通知,第一件事不是把它当成催收短信扔掉,而是先把当初的借款合同翻出来,看清楚里面到底有没有仲裁条款,再核实仲裁机构和案件信息。
六、如果已经确认被起诉了,接下来怎么办?
确认案件真实存在以后,就不要再纠结“到底是不是吓唬我”了。
这个时候,你真正应该考虑的是:这个案子怎么处理。
如果你现在还有一定还款能力,可以主动争取调解。
法院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本身也可以依法组织调解。所以,如果你确实有还款意愿,只是暂时没有办法一次性还清,可以把自己的实际情况说清楚,看看能不能争取分期、部分履行或者其他解决方案。
但这里也要实话实说,不是所有案件都一定能够调解成功。
最终能不能调解,还是要看债权人的态度、代理权限、你的还款能力以及案件具体情况。
七、如果要开庭,能去就尽量去
很多人收到开庭通知以后,第一个想法就是:“反正我也没钱,还去干什么?”
这个想法是不对的。
如果你有条件参加庭审,尤其是本地法院的案件,建议尽量参加。
因为开庭并不意味着你只能“认账”或者“等判决”。对于欠款金额、已经偿还的金额、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存在争议的,都可以在诉讼过程中依法提出自己的意见。
即使人在外地,也可以根据法院的安排,了解是否能够采用线上方式参加诉讼,具体以承办法院的安排为准。
八、开庭之前,一定把借款合同和还款记录翻出来
这个非常重要。
不要只盯着对方起诉状上写了“欠款多少”,自己却不知道当初到底借了多少、已经还了多少。
把当初的借款合同、放款记录、还款记录、账单以及相关费用全部整理出来。
尤其要看清楚,对方现在主张的本金是多少,利息、逾期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费用分别是多少。
该还的钱,我们不回避。
但是,对方主张的每一笔钱到底有没有合同依据、法律依据,也要一笔一笔核对。
九、还有一个说法,我建议大家不要照着网上去做
有些人说:“开庭之前千万不要交答辩状,不然就是提前把底牌交给对方,真正有经验的律师都只在庭上口头答辩。”
这个说法不能当成普遍规则。
到底要不要提交答辩状,什么时候提交,应该根据案件情况和你的诉讼策略决定。
如果案件金额比较大,或者你对本金、利息、合同效力、管辖等问题确实存在争议,更应该提前把证据和诉讼思路整理好,而不是为了所谓“不亮底牌”,故意拖到开庭当天。
诉讼不是打牌。
真正重要的是:把事实、证据和法律依据准备充分。
十、判决以后,是不是就彻底结束了?
不是。
如果法院最终作出判决,在判决生效以后,而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对方就可能申请强制执行。
到了执行阶段,处理方式就和前面的诉讼阶段不一样了。
这个时候,如果执行法官联系你,建议积极配合;法院要求报告财产的,也要依法如实报告。
不要想着“我什么都不说,法院就查不到”。
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可以依法查询、冻结、扣划相关财产,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查封、扣押、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措施。对于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行为,也可能依法承担相应后果。
十一、到了执行阶段,账户被冻结以后是不是等一段时间就自动解冻?
不是这么回事。
网上经常有人说:“冻结一年自动解冻。”“终本以后银行卡就自动恢复。”“法院找不到你,过一段时间这个案子就没了。”
这些说法都不能当真。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并不等于债务已经履行完毕,也不等于生效法律文书失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终本程序的规定明确要求,在终本之前应当完成相应的执行措施,而且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不能简单以终本方式结案。
所以,如果暂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也不代表以后有了财产就完全不用管了。
十二、进入执行阶段,还有没有协商的可能?
有。
不要以为判决下来了,就意味着以后只能等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你确实有还款能力,也有真实的履行意愿,在执行阶段仍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与申请执行人协商,通过执行和解等方式解决。
但是要注意,到了这个阶段,主动权和协商空间通常已经和诉讼前不一样了。
所以我一直建议大家,能在前面解决的问题,尽量不要拖到后面。
如果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就不要再幻想“躲过去就没事”,而应该正面处理。
最后还是提醒大家:网上那些“保证不起诉”“保证不冻结”“绝对不联系家人”“自由还款”的承诺,大家一定要谨慎。
我做这些分享,不是为了吓唬大家,也不是为了哄大家开心。就是想把债务逾期以后真实可能遇到的法律程序讲明白,让大家知道什么时候不用慌,什么时候真的不能再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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