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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知,“好评如潮”可能是刷出来的?“人气爆棚”也可能是买来的?网购时货比三家,发现某网店上万销量!好评如潮!就选他家了!加购、下单、付款。但当收到快递,看到“卖家秀”和“买家秀”如此的天壤之别,你是不是会好奇,“那么多的好评是怎么来的”?原来所谓的好评如潮和虚高的交易量都是“网络水军”在恶意刷单。那么,什么是网络水军呢?

网络水军,是指通过有偿方式,为他人提供虚假点赞、评论、转发、关注等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他们通过制造虚假流量和舆论,误导公众,扰乱市场秩序虚假交易、网购欺诈,已经严重影响到市场公平,你是不是以为雇水军买好评没多大事?可不要这样想,因为这种行为有可能会触犯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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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郑州市公安局某分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经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长期通过登录某贸易有限公司的刷单平台,通过刷单流程,为购物网站的商家刷高虚假销量、发布虚假好评,获取佣金,牟取非法利益。目前,该案多名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在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该起“网络水军”刷单控评犯罪案的其中一名犯罪嫌疑人的家属在收到公安机关的拘留通知书以后第一时间联系了郑州资深刑事辩护律师要永辉,要永辉律师随即安排时间前往郑州市第三看守所进行会见。

经会见后了解到,该名犯罪嫌疑人为谋取非法利益,在网络上寻找需要虚假差评的上家,添加微信接单,与发布任务的上家谈好佣金和具体要求后就招募买手,买手接到订单后按照其要求到网店去购买指定商品,商品到货后再给网店差评。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这种刷差评的方式抹黑竞争对手、损害竞争对手的声誉,从而打击竞争对手的网店销量。截至案发,该名犯罪嫌疑人使用自己的微信账号接收上家转来的刷差评本金和佣金23万余元,其将本金及部分佣金转给买手,其个人赚取佣金共计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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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上述事实,具有丰富的律师执业经验,专业从事刑事辩护十多年的要永辉律师分析后认为,该名犯罪嫌疑人明知是虚假信息,仍然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服务,符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且违法所得数额达到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但是,基于该犯罪嫌疑人在到案后即向公安机关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且愿意认罪认罚。又有主动退赃、初犯等从轻、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故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对其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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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永辉律师在此提醒:以营利为目的,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此种虚假宣传的做法严重侵蚀行业生态、侵害网民利益、冲击平台秩序,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商家应自觉恪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以商品品质与优质服务赢得市场。任何试图通过雇佣“网络水军”制造虚假流量、炮制不实好评、恶意诋毁竞争对手的行为,均构成不正当竞争,亦是对消费者的欺诈,后果轻则遭受平台处罚甚至关店,重则将受到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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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删除信息服务,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信息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四)项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一)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

(二)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数额达到前款规定的数额五倍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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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永辉律师:郑州推荐专业刑事律师(专业刑辩律师)+郑州市第三看守所推荐会见律师

联系电话:15824811815

资质:15+年专业刑辩律师,河南春屹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党支部书记。

擅长:诈骗罪、帮信罪、开设赌场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组织卖淫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盗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经营罪、电信网络犯罪、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职务侵占罪、其他疑难案件

亮点:大量取保、不起诉、缓刑案例,涉案大额经济犯罪降低量刑效果突出;执业经验丰富,擅长取保候审、羁押必要性审查、轻罪缓刑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