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曾经流传一个段子,都是命中有时就不会有,哪怕你什么都不做都会富有。于是,他每天就睡大觉,反正自己会大富大贵。就这样,他睡了3年,也没有见到有什么钱进银行卡。突然,他天亮起床,发现自己的房子上有了个“拆”字,还画了个圆圆的圈。于是,他惊呼命运天注定。

对于大众众生来说,人快速致富的方法,经过了好几代,最早的一代是改革开放敢于下海的一代,后来又出现了敢钻法律空子的一代也富裕了,后来出现了炒房地产的一代也富裕了,后来又冒出了个“拆”一代,就等拆迁一夜暴富。

实际上,我们要说的主人公周明星也是“拆”一代,房子被拆迁了,不但没有富裕,更关键的是到现在,自己的房子都没有人通知产权人签字,居然就将房子拆掉了。

这样的情况不知道是否有多少案例,这样的例子是否有法可依,我们将进一步进行分析。

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房子就被拆掉了

据房产所有人周明星介绍,他于2006年8月21日,和房开签订了购买协议,房产为按揭房,后办理了不动产证,并且按照规定缴纳了所有税费。根据不动产的产权人登记信息显示,该住房为周明星单独所有。因此,该房子的产权是非常清晰的,就是周明星个人的私有产权。

后来,听说自己居住的片区要被拆迁征收,周明星还在想自己终于也可以睡一觉起床就可以成为了“拆”一代,过上财务自由的美梦。

正当他还在做美梦的时候,周明星的邻居打电话来说,他们小区的房子都拆完了,小区都化成了平地,快点到拆迁部门去领补偿款。

周明星一脸懵逼,自己都没有接到通知,也没有人要他签字,自己的房子居然就被拆迁了,“幸福”来得太快,是不是这个年代改革了,拆迁都不用产权人同意了吗?

赠与无法完成,被赠与人签字是否有效?

为了弄清事情的真相,周明星去拆迁办了解情况,据拆迁办出示的资料显示,拆迁补偿工作还是需要签字的,不过周明星的拆迁补偿上签名的却不是他本人,而是周明星女儿,而且是一个年龄为15岁的未成年人。

据周明星介绍,周明星曾经有过一段婚姻,育有一个女儿,后离婚,女儿由女方抚养,周明星的房子赠送给女儿。

由于周明星的房子是按揭房,按揭款还有几年才可以还清,因此,从产权的约定上看,该房屋权属属于抵押房,无法办理产权的过户手续,也就是说,无法完成房屋的赠与。因此,该房屋依然是周明星的产权人。

也不知道是拆迁部门的审核问题,还是经办人的工作疏忽,该房屋没有和周明星联系,确认产权的问题,就仅仅凭一份赠与约定,就认为赠与完成,而由未成年人的周明星的女儿签字,居然将房子拆迁了。

那未成年人签字,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约定,15岁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签订的合同是不完全具备法律效力的,除非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才能生效。

因此,周明星的产权上,如果完成赠与并办理了过户手续后,即使是其15岁女儿签字,没有其法定代理人签字,还是不能生效。

更关键的还不是这个,周明星的房屋赠与根本无法完成,也就是说,房屋的产权依然是周明星的,和他女儿没有任何关系,因此,房屋拆迁必须由周明星本人签字才有效。

根据《民法典》第658条及659条规定,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结合《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条及第35条规定,房屋产权的认定只能以房产证登记为准

显然,黔城美景拆迁征收工作不符合法律的约定,对于产权人的认定上需要进一步核实。

周明星房屋被拆掉了,他需要怎么维权?

对于周明星来说,是很郁闷也很气愤的,自己唯一的一套住房,没有经过他本人签字认可,就莫名其妙的被拆了,拆迁补偿款还不知道在哪里去领取?

根据《宪法》第13条第三款规定,及第41条第三款规定

公民的合法私有不受侵犯。
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有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

显然,黔城美景相关拆迁人员侵犯了周明星的私有财产,周明星有权要求对方给予赔偿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第117条及243条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征用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对于周明星来说,自己房屋拆迁已经完成,虽然没有通知本人,但是,如果拆迁是合法进行的话,依照民法典的规定,拆迁款应当发放给本人,不过,到现在,周明星没有拿到一分补偿款。而且,被拆迁的住房是周明星唯一的一套住房,房屋被拆迁后,相关部门没有给周明星进行住房安置,也没有发放任何居住补偿费用,造成周明星居无定所。

而拆迁部门以周明星的拆迁有争议为理由,不发放拆迁款,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相违背的。

产权人没有签字房屋被拆除,该怎么维权?

现在,对于周明星来说,房屋无故被拆除了,补偿款也不发放,他该怎么维权,是否可以追究拆迁人的法律责任。

通过以上的分析,拆迁公司及拆迁人员显然违反了《宪法》及其他法律的规定,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刑法》第275条及397条规定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显然,拆迁人员和工作人员对于周明星房屋的拆迁,违反了刑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依法受到法律的制裁。

后记

群众利益无小事,这是最基本的办事原则,而黔城美景拆迁却显得有点随意,房产证约定的唯一产权所有人没有签字,更没有通知的情况下,而以赠与没有完成的未成年人签字,居然在没有核实,没有了解,也没有和监护人进行沟通的情况下,居然就将房子拆除了。

更气人的是,既然房子已经拆除,周明星的私有财产受到了侵害,而拆迁单位居然还以该房子拆除有争议为由,拒绝发放拆迁补偿款,这显然是不符合常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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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我们法律的基本要求,也是法律权威的基本保障。周明星的私有房产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拆除,严重侵犯了周明星的私有财产。如果拆迁都按照这样的方式,不用核实真实性,也不用进行调查,也不用通知产权当事人就将房子拆除的话,真不知道,会出现多少的随意拆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