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有公摊最早可追溯到1954年,当时霍英东在重新开发香槟大厦并出售时首次提出公摊概念,把公共部分的成本费用平摊到业主身上,后被香港开发商纷纷效仿。
20世纪90年代,公摊面积被引入中国内地,并于1995年12月1日开始施行《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明确规定商品房建筑面积由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组成。
何为公摊?公摊是怎么计算的?
公摊指的是整栋楼的产权人共同所有的整栋楼公用部分的建筑面积,是中国特有的房地产计算方式。
公摊面积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值班警卫室、为整幢楼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管理用房的建筑面积,以及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外墙(山墙)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等。
计算方式是:先算出整栋楼的分摊系数,分摊系数=共有建筑面积总和÷(套内建筑面积总和)。每户的公摊面积=分摊系数×每户套内建筑面积。
例如,一栋楼的共有建筑面积是1000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总和是5000平方米,分摊系数就是1000÷5000 = 0.2。如果某一户套内建筑面积是100平方米,这户的公摊面积就是0.2×100 = 20平方米
总之计算起来极为复杂,对于买房的人来说,是不可能计算出公摊系数的。主要由开发商给出一个统一的数据,大家都按这个数据来计算自己的公摊面积。
设立公摊的初衷有三点:
一是保证公共设施的建设。像电梯、楼梯、过道这些公共部分是整栋建筑不可或缺的。有了公摊面积的规则,就能保障开发商有资金去建设这些设施,让房屋具备基本的使用功能。
二是体现公平性。这些公共区域是整栋楼所有业主共同使用的,将这些公共部分的面积成本分摊到每个业主身上,能让大家公平地分担建设和维护费用。比如,对大楼公共门厅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由所有业主按比例承担是比较合理的。
那既然如此,香港又为何于2013年出台新政,结束了房屋销售的“建筑面积”时代呢?
1654年的霍英东提出公摊,其实有一点时代背景原因。当时香港房地产市场主要是整栋销售,普通市民难以承受高昂房价。霍英东提出分层销售后,又进一步将其转变为分户销售,以降低购房门槛,但分户销售导致每户面积不同,公共部分的产权和维修费用难以平均分配,因此需要一种合理的方式来解决这一问题,公摊面积的概念应运而生。
霍英东提出公摊并通过召集业主签订公共契约的方式,明确了公共面积的使用和分摊方式,这一制度的推出解决了房屋销售中的实际问题,也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向更加规范、有序的方向发展。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一个制度在实行过程中总会有这样那样的问题。
香港取消公摊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公摊面积不透明:不同楼盘的公摊比例差异大,部分项目高达30%至50%,购房者难以清楚知晓实际得房率,且计算复杂,多由开发商说了算,业主缺乏发言权,易导致信息不对称和暗箱操作。
二是成本与收益不匹配:购房者虽为公摊面积付费,但对其使用和收益情况往往缺乏话语权。如开发商建豪华会所等设施计入公摊,业主却无福消受,还需承担高昂维护运营费用,而开发商可将其高价承包获利。
三是民怨较大:随着公摊面积不断扩大,购房者实际使用面积越来越小,如2006年长实元朗四季豪园得房率仅40%,引发业主不满,促使政府对公摊面积进行规范和改革。
四是为提升市场透明度与公平性:以实用面积计价,购房者能清楚了解房屋实际使用空间,计算房价更直观清晰,可避免因公摊面积导致的房价波动不明确等问题,增强购房者信心,促进市场良性发展。
12月17日,河北张家口市发布政策,鼓励实行“现房销售”,逐步推进“取消公摊”。此前湖南省衡阳市明确商品房销售实行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目前多地“取消公摊”开始落地。
这说明在中国内地存在多年的公摊也有望逐步取消。
但也有很多网友担心这一政策旨在促进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并不能真正切实做到降低房屋总价。
更有网友提出这样一来,会不会因为公共区域不属于全体业主了,反而导致对公共区域彻底失去话语权呢
还有之前已经购买房产的家庭,如果想卖二手房,又该如何计算
以及如果取消公摊,物业费怎么收,会按照套内面积收取吗?那是不是意味着物业费将减少?
这些都是人民群众真正关心的问题。
目前政策解读还不明朗,相信国家出台政策,在试点过程中会逐步一一解答这些问题。而这些都需要一个过程和时间。
总的来说,取消公摊是大势所趋,能让业主更清晰透明地知道自己购买房屋的真实面积,保障购房者的和权益。也能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