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为维护国家法律尊严,树立司法权威,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线索,促进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及时兑现,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五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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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李泽慧,曾用名(李鹏)

性别:男,民族:汉族

住所:住晋中市太谷区明星镇北关村内环路41号

身份证号码:14242919870405****

执行依据:(2024)晋0703民初174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标的:91025元
悬赏期限:2025年11月20日至2026年11月19日止
悬赏条件及奖励:
经院方查证举报人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线索属实,找到被执行人并实际执行到位或部分到位后,由申请人在10日内向举报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的10%支付悬赏金。
举报电话:0354-3521668
联系人:执行四团队
接待地点: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法院执行四团队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和行踪线索的人员身份一律予以保密。
任何组织、公民不得损毁本公告,否则本院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条第三款予以罚款、拘留
2025年11月20日
小编:曹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