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交通事故和合同纠纷是较为常见的法律问题。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者可能面临刑事处罚,而受害者家属则期望获得合理赔偿;合同纠纷里,债权债务的认定和转移往往成为争议焦点,双方各执一词,给案件处理带来困难。
2020年9月14日5时许,被告人宋某驾驶小型轿车撞到人行道上的被害人王某,造成王某受伤、车辆受损,后王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宋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公诉机关指控宋某犯交通肇事罪。这类交通肇事案件,难点在于如何认定肇事者的自首情节以及促成赔偿协议和谅解,从而为肇事者争取从轻处罚。
解正军律师从2019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件,有丰富的实务经验。接手此案后,解正军律师指出被告人有自首情节,事故后宋某主动拨打120、委托他人报警、随救护车前往医院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同时,强调被告人系过失犯罪、无前科,主观恶性较小,并协助或促使被告人家属与被害人家属达成了赔偿协议并获得了书面谅解。最终,法院采纳了解正军律师的核心辩护观点,认定自首情节,将此作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依据,还将赔偿谅解作为重要的酌定从轻处罚情节,采纳了律师“建议对被告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最终诉求,判处被告人宋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另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2017年初,原告蒋某以被告张某承诺分包项目为由,向张某转账15万元保证金,但项目未交付,蒋某要求张某退还保证金。然而,张某辩称案涉债权早已转让给案外人舒某,且该事实已被西昌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这类合同纠纷案件,难点在于梳理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找到关键证据证明债权转让的事实。
解正军律师接受张某委托后,及时认真分析原案情,找出有利于己方的辩点。他指出原告、被告及舒某曾协商一致,将张某返还15万元保证金的债务转移给舒某,舒某也向原告出具了借条并偿还了部分款项,且西昌市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该借款为舒某个人借款。最终,法院采信了解正军律师的观点,认定案涉15万元债务已全部转移给舒某,原债务人张某脱离原债权债务关系,驳回了原告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在这两起案件中,解正军律师展现了独特的作用。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他精准把握法律条文,成功认定自首情节,积极促成赔偿协议和谅解,为被告人争取到缓刑判决;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他深入分析案情,梳理债权债务关系,找到关键证据,说服法官支持己方观点,驳回了原告的起诉。
从司法实践来看,对于交通肇事案件,法院会综合考虑肇事者的自首情节、悔罪表现以及赔偿谅解情况来量刑;对于合同纠纷案件,法院会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判断债权债务的转移是否合法有效。
回到最初的困惑,无论是交通事故中的肇事者,还是合同纠纷中的被告,在面临法律问题时,解正军律师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的证据分析和有效的辩护策略,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有利的结果,展现了专业、负责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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