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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行业法规咨询机构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特殊医学用途婴儿配方食品通则》征求意见稿

    2023-0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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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用菌种安全性评价程序》征求意见稿 解读

    2023-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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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你会喝酸奶吗?】
    酸奶是牛奶经乳酸菌发酵做成的产品,几乎保存了牛奶中大部分营养成分,经过发酵更容易被人体消化吸收。科信食品与健康信息交流中心科技传播部主任、副研究馆员阮光锋在接受《中国消费者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与牛奶相比,酸奶在以下几个方面优势显著: 第一,酸奶保留了牛奶的优质蛋白、乳脂肪、钙和部分维生素。经过发酵后,牛奶中的部分乳糖、蛋白质和脂肪都会发生分解,更便于消化吸收。一般来说,200g酸奶最少能给人体提供每天所需蛋白质的10%。 第二,酸奶对乳糖不耐受人群十分友好。所谓乳糖不耐受,是指由于乳糖酶分泌少,不能完全消化分解母乳或牛乳中的乳糖而引起的非感染性腹泻。日常生活中有人喝了奶就会胀气、拉肚子,就是典型的乳糖不耐受。有调查表明,我国11—13岁组儿童中,乳糖酶缺乏的发生率为87.8%,乳糖不耐受发生率为29%。 而酸奶在发酵过程中,乳糖会被分解成乳酸和其他有机酸,从而减少了乳糖不耐受的问题。乳酸菌本身也会产生大量的乳糖酶帮助人体消化乳糖。因此,喝牛奶胀肚腹泻的人,也完全可以放心大胆地喝酸奶。 第三,乳酸菌消化乳糖之后,会形成大量乳酸。乳酸不仅使酸奶有清爽的酸味,还可以让酸奶形成细嫩的凝乳质地,促进胃肠蠕动和消化液的分泌,提高钙、铁、锌等多种矿物质的吸收率。 实际上,我国很多居民钙摄入量依然不足,而奶制品恰好是膳食钙的重要来源,酸奶中钙含量一般可达128毫克/100克。《中国居民膳食指南2022》推荐我国居民每天饮奶或相当量的奶制品300毫升以上,在摄入优质蛋白的同时,还可以有效地帮助人体补充膳食钙。 酸奶尽管多方面表现优秀,但毕竟是一种含糖食品,有些人因此担心喝酸奶会不会长胖?阮光锋解释说, 酸奶中确实含有一些糖,主要分为乳糖和添加糖(调味)。一般来说,一盒200毫升的酸奶中添加糖的量一般不会高于20克。所以,只要适量食用,其实不用担心长胖。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 【原创】可用于调制乳粉的食品营养强化剂相关法规要求汇总

    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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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GB 1488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解读

    2023-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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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转基因生物材料能直接携带或者邮寄进境吗?】
    问:转基因生物材料能直接携带或者邮寄进境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农业部、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21〕470号)要求,我国禁止携带、寄递进境转基因生物材料。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食品快速检测使用的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发挥食品快速检测(以下简称食品快检)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就规范食品快检使用提出以下意见:   一、食品快检应具备的条件和能力   食品快检可用于对食用农产品、散装食品、餐饮食品、现场制售食品等的食品安全抽查检测,并在较短时间内显示检测结果。   (一)开展食品快检要有相应设施设备和制度。食品快检单位应具备相应设施设备和环境条件,并制定食品快检人员培训、设施设备管理、操作规程等制度。(《食品快速检测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食品快检操作人员要经过专业培训。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应经过食品检验检测专业培训,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掌握食品快检操作规范、质量管理等知识和技能。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快检操作人员的专业培训情况进行检查。   二、真实客观记录和公开食品快检信息   (三)真实、客观记录食品快检过程信息。应记录食品快检食品和被检测单位(或摊位)名称、售货人姓名及联系电话、检测项目、检测日期、检测结果、食品快检产品和试剂、检测人员签名等信息。食品快检操作人员及所在机构应对食品快检过程、数据和结果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追溯负责。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 【饮品“邂逅”樱花?罚!】
    案情简介 2021年3月,奉贤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辖区内某饮品蛋糕店进行监管检查时发现,店内食品操作区墙面贴有在售饮品制作方法的纸张,上有:“邂逅樱花:冷饮:雪克杯中加入樱花汁40ml,果糖15ml,加冰雪克,出品杯中加入樱花,草莓爆爆珠一勺,加入苏打水。”字样。在食品操作区和仓储区域查见一瓶用剩的樱花汁、一罐开封已使用的盐渍樱花以及未开封的法式风味糖浆“樱花味”若干,经询问得知,上述原料均为饮品“邂逅樱花”的制作原料。经查,当事人从2020年3月起开始销售上述“邂逅樱花”饮品,每年销售持续一个月时间,该款饮品累计销售额近1400元。 樱花尚未被国家批准为新资源食品(新食品原料),当事人在其制售的茶饮中添加非食品原料樱花,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奉贤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 【对农产品进行分割、速冻是否属于农产品初加工?】
    问:生产企业对农产品进行分割、速冻是否是农产品初加工?是否需要生产许可证?或者说需要申请什么证件?例如对猪肉分割后进行速冻,需要申请生产许可证吗?怎么样才可以才市面上流通?猪肉检疫证一般3天有效,该怎么保存一个月后进行市场流通? 答: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具体办理事宜可咨询所在地负责食品生产许可发证的市场监管部门。 二、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食用农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获得的供人食用的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农业活动,指传统的种植、养殖、采摘、捕捞等农业活动,以及设施农业、生物工程等现代农业活动。植物、动物、微生物及其产品,指在农业活动中直接获得的,以及经过分拣、去皮、剥壳、干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冻、打蜡、分级、包装等加工,但未改变其基本自然性状和化学性质的产品。 三、对于各类食品属于预包装(散装)食品还是食用农产品的判断,应依据预包装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的定义、产品属性和生产者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四、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国家对食品生产经营实行许可制度。从事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餐饮服务,应当依法取得许可。但是,销售食用农产品和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应当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请咨询者根据产品情况和具体行为进行判断。 五、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及相关检疫检验工作由农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议咨询农业农村部门。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3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3年 第1号〕】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山西、江苏、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东、贵州、甘肃、新疆等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已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产品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督促及时公开所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并向总局报告。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天猫舜粸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山西老鲁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西省运城市稷山县振华蜜饯食品厂生产的金丝蜜枣,其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京东盛源来食品旗舰店(经营者为山东省青岛盛源来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省青岛盛源来商贸有限公司委托山东省威海市荣成茂泉水产有限公司生产的干裙带菜,其中铅(以Pb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天猫秋知仁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杭州临安昌光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临安山点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乌梅干,其中苋菜红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淘宝网杨先生旗舰店(经营者为浙江省那片树林(杭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浙江省杭州情怀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细沙味,其中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 【原创】从法规角度看“电解质水”的那些事儿

    202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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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场监管领域欺诈行为如何认定?诉求如何处理?】
    一、市场监管领域欺诈行为的法律基础 针对欺诈行为,《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第六条和第十三条对市场监管领域欺诈行为的类型作出明确规定,同时该办法第十六条明确,经营者实施上述行为属于欺诈行为。 针对赔偿诉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支持消费者向实施欺诈行为的经营者进行索赔,并对赔偿标准作出明确。 二、市场监管领域欺诈行为的边界范围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第八条和第十条分别赋予消费者人身权、财产安全权、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本文以此为依据将市场监管领域欺诈行为划分为3大类、21小类,即: (一)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权 (产品质量问题)1.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 (产品质量问题)2. 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 (伪造冒用问题)3. 销售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的商品; (伪造冒用问题)4.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商品; (商标侵权问题)5. 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 (伪造冒用问题)6. 销售伪造或者冒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 (产品质量问题)7. 在销售的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产品质量问题)8. 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商品; (骗取价款问题)9. 骗取消费者价款或者费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服务业经营者从事禁止性行为问题)10. 从事为消费者提供修理、加工、安装、装饰装修等服务的经营者谎报用工用料,故意损坏、偷换零部件或材料,使用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或者与约定不相符的零部件或材料,更换不需要更换的零部件,或者偷工减料、加收费用,损害消费者权益的。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易友生活杂谈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蔗糖脂肪酸脂能否添加到牛奶或者饮料里面”的回复】
    问:食品添加剂“蔗糖脂肪酸脂”能否添加到牛奶或者饮料里面? 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规定了蔗糖脂肪酸酯的适用范围及最大使用量。蔗糖脂肪酸酯可用于调制乳和饮料类(14.01包装饮用水除外)。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牵头制定。按照职能规定和工作要求,有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问题建议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咨询。
  • 【2023年春节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粗细搭配,多食豆、薯 在精米白面等精细谷物的基础上,适当搭配糙米、全麦等全谷物。这种搭配不但可以增加主食的营养物质,还可以丰富主食的风味,如全麦产生的麦香味。在日常主食中也可交替或搭配食用杂豆、薯类等食材。杂豆富含赖氨酸,与谷物搭配食用可实现氨基酸的互补。薯类则富含果胶等物质,与谷物搭配食用可促进肠道蠕动,预防便秘。 蔬果相伴,种类多样 蔬菜和水果含有丰富的维生素、矿物质和膳食纤维,一日三餐不可缺少。在蔬菜的选择上,要尽量保证种类多样和色彩丰富,根菜如山药等,茎菜如藕等,叶菜如白菜等,花菜如西蓝花等,果菜如番茄等,搭配食用更有益健康。建议顿顿有新鲜蔬菜,天天吃水果。 肉类生鲜,安全加工 畜禽、鱼虾等肉类是节日餐桌上不可或缺的佳肴。各种肉类的营养成分不同,建议在选购或食用时区别对待。一般来说,优选脂肪含量低且富含不饱和脂肪酸的鱼虾类;其次是脂肪含量较低且脂肪酸组成优于畜类脂肪的禽类;再次是脂肪含量低,铁含量丰富的畜类瘦肉。同时,建议多采用蒸、煮、炖,少用炸、烤、煎的烹调方式。为保证生鲜畜禽、鱼虾的风味和营养,宜按需购买、即买即食。冷冻肉类、水产类反复解冻易导致营养流失、品质变差,应在冰箱中以小份包装单独存放,并尽快食用。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 【我国保健食品法规框架图(2022)】
  • 【咖啡店因售卖“莲花清温咖啡”被立案调查】
    1月9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告称,近日,上海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查见某咖啡店在销售饮品时,在其使用的杯子上贴有“莲花清温咖啡”标签,并且在该店的外卖平台上,也有消费者晒出贴有“莲花清温咖啡”标签的饮品。 经执法人员现场清点进行检查,该店贴有“莲花清温咖啡”标签纸杯及塑料杯290只,现场有6只绿色中纸杯已贴有饮品标签,准备盛放相应的饮品并对外销售。现场另查见还未使用的“莲花清温咖啡”标签1058个。执法人员现场责令该店停止使用上述杯子,并且销毁还未使用的“莲花清温咖啡”标签。 据悉,经该店的负责人陈述,是消费者分享给他其他咖啡店贴有“莲花清温咖啡”标签的图片给他,并提议他也这样进行销售,他也认为这样玩梗挺有意思,就在网店定制了“莲花清温咖啡”,从2022年12月19日起开始销售贴有“莲花清温咖啡”标签的饮品。 执法人员告知该店负责人,其“蹭热度”的行为容易引人误认为该产品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存在一定风险。该店负责人表示,已经意识到他这样的销售行为欠妥当,不会再发生类似的销售行为。 目前,上海青浦市场监管局已对该咖啡店涉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 【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能否通过购物平台或者直播销售?】
    问 :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预包装食品能否通过购物平台或者直播销售?小作坊有营业执照和小作坊等级证。 答:1.目前法律法规未禁止食品加工小作坊网络销售其生产加工的食品。 2.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请按照《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生产经营。
  • 【“网购保税进口”或“直购进口”的产品上面没有中文标签是否合规?】
    问: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是指中国境内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第三方平台经营者自境外购买商品,并通过“网购保税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1210)或“直购进口”(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运递进境的消费行为 这样的一个产生的交易行为,顾客所收到的产品上面没有中文标签,属于合法,还是违法? 答:谢谢您的留言。根据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商财发〔2018〕486号)文件规定,“相关商品直接购自境外,可能无中文标签,消费者可通过网站查看商品中文电子标签”,但电商奇特应“会同跨境电商平台在商品订购网页或其他醒目位置向消费者提供风险告知书,消费者确认同意后方可下单购买”。
  •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2023年第一批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的公告】
    为打击食品非法添加、掺杂掺假行为,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强化食品安全监管技术支撑,现公开征集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此次公开征集的有关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征集内容   食品补充检验方法主要包括食品掺假掺杂物质检验方法、结构类似物或同系物筛查指导原则;食品快速检测方法主要包括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中应用广泛的农兽药残留等物质检测方法。   二、报送要求   请分别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2)。市场监管总局食品抽检司将组织专家评审,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可行的原则,确定立项方法和起草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送的立项申请应有科学数据和工作基础。具体包括:主要技术指标已开展风险监测和风险评估情况,行业和企业调查情况,相关毒理学资料、膳食暴露等数据信息;具备起草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所需的研究基础和单位基本情况。   (二)报送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项目负责人具有承担食品补充检验方法、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或食品安全标准相关工作经历。   (四)同一申报单位食品补充检验方法和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数量各不得超过三项。   三、报送方式   (一)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立项申请书,报送电子版(含word版、盖章版扫描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1份),以盖章纸质版为准。邮寄时请注明“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报材料”字样;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到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附件名称均以“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申报+方法名称+申报单位”命名。   (二)申报单位需填写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汇总表或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汇总表(见附件3、4),随电子版材料发送到指定邮箱。   (三)请在征集截止日期2023年2月1日前,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food@caiq.org.cn;纸质版材料邮寄至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北京市大兴区亦庄经济开发区荣华南路11号,100176),牛一如收;联系电话:010-53898037。   附件:1.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立项申请书    2.食品快速检测方法立项申请书    3.食品补充检验方法汇总表    4.食品快速检测方法汇总表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2月28日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 【老人网购保健品却收到糖果类食品,4人诈骗近6000万获刑】
    2020年10月以来,宜昌市西陵公安分局陆续接到辖区多名老人报警:在网上购买保健品,收到的却是类似糖果之类的普通食品。 公安机关经初查,并结合报警人提供的涉案账户、聊天记录等证据,发现该案源头在武汉市——一个冒充医院医师的诈骗团伙利用网络渠道进行精准广告引流,并远程问诊开药,捏造夸大病情,将保健品及食品充当药品高价销售。 由于案件涉及老年人,警方高度重视,成立专班调查。2020年11月,侦查人员赶赴武汉,经过侦查查明:2019年8月初,天门市干驿镇籍周某等人召集人员成立诈骗公司,对员工进行诈骗“话术”的培训,并在武汉市丁字桥、徐东两地设立话务组,每日话务组将情况汇总上报;仓库及快递管理人员负责产品原料的收货、派发快递、收取货款、管理保健品等工作。 经查,该案被害人中,60岁以上老年人占83%,且遍布全国各地,社会危害性严重。 23个窝点被查获 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在侦查阶段依法提前介入,开展侦查监督活动,引导侦查。根据检察官的建议,侦查人员将侦查重点从最初的犯罪团伙作案手段和方式调整到犯罪金额和非法所得上,最终顺藤摸瓜揪出该团伙设立的2个分公司、23个窝点。 经审查,该团伙作案方式浮出水面。2018年起,犯罪嫌疑人周某等人事先联系了吉林、北京等地的食品厂家,低价订购不同种类的保健品,并将买来的保健品放在位于武汉租来的仓库里备用。随后,周某等人同时通过多家网络广告公司在网上发布虚假广告。被害人看到广告后,通过广告上的联系方式(一般为微信账号)进行求诊,周某公司的话务组成员便冒充中医医师对被害人进行网上远程诊断,以固定“话术”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而推销所谓的中药…… 然而,一整套流程下来,被害人收到的却是各种廉价的保健品、糖果。 经过对查获的犯罪证据进行审计,周某及其团伙共计诈骗2万余人,交易量达3.8万余笔,涉及诈骗金额5700余万元。 “该团伙在网上做广告就花了数百万元,受害者之多、规模之大,确实罕见。”西陵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郑凯介绍。 详情请看http://www.antion.net/Cn/News/kuaixun.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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