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女法官被杀案还在持续引发关注,一个由普通交通肇事引发的民事诉讼,发展到一桩人命案,这里面的是是非非,出现了巨大的争议。有的说女法官被杀很冤,有的说女法官审党某某案子不公。

在没看到官方更新党某某的案情之前,本人还是坚持认为,女法官根据双方的证据审判没有问题,并且我也看到多个记者是这样表态的。我也同情党某某的遭遇,尊重相反的意见,但基本立场不会改变。

不过,我现在已经不想再争论这个问题了,个人观点已经表达清楚,没什么值得再说的。现在,我想对前几天最高人民法院谴责杀害女法官凶手的问题提出一些看法,这也是受了一些读者留言的启发。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有些读者留言,说从古到今都是官官相卫。这种说法放在今天未必正确,但是也未必不正确。而恰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上图内容,看其行文,似乎就会让人产生这样的错觉。仔细读一读,我觉得最高法这种表述,似乎值得商榷。

在这段话之前,还有一段,是说最高法安排人员前去慰问遇害的女法官家属。对于同一系统的工作人员,而且是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最高法前往慰问,表示关怀,这当然是应该的。但是,女法官被杀案还没宣判,谴责似乎就早了点。

其实,说党某某“行凶报复”,这就是值得商榷的。尽管这是事实,但案子还没审,还没有警方与检方的审查起诉,最高法似乎还不能先给下个“报复”的结论,就是明知是报复,我觉得也不应该抢在警方与检方审查起诉之前这样说。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二点,最高人民法院说,对女法官坚持严格依法办案致以崇高的敬意,这句话与前面一句一样,似乎已经对案件进行了定性,认定女法官在审理党某某的案子中是“严格依法办案”。可是,目前这一点却正是很多人质疑的。

也就是说,女法官审理的党某某的案子,其正确性目前还没有得到认可,在本案的正确性还没有最终确定的之前,最高法对女法官审理此案的评价为时过早。或者说,既然最高法评价女法官是正确的,应该说清楚为什么正确。

虽然我坚持认为女法官审判没问题,而且还有很多人尤其是律师支持女法官,但我们毕竟是局外人,是旁观者。可是,最高法不是局外人,不是旁观者,对于死刑宣判,最高法是要核准的。所以,最高法不能像我们这样随意表态。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第三点,最高人民法院还说,“对歹徒残忍杀害法官的行为表示强烈谴责”。强烈谴责残忍杀害法官的行为,这当然是没问题的,我们也谴责。但还是上面那句话,我们是局外人,而最高法不是。

最高法至少不能在案件没有审结之前进行谴责,甚至不能在死刑核准之前谴责。现在就谴责,这和前面几句话一样,都是一种提前定性,甚至是提前审判完毕,甚至可以说,这是提前核准了死刑。

女法官与最高法之间的关系,有点相当于孩子与家长的关系。孩子在外面跟别人打架,家长先不管具体情况如何,就批评别人家孩子,这就是护短,有失公正。所以,最高法的谴责是早了些。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对于女法官被杀案,我写过文章进行评论,因为支持女法官对党某某案子的审判而遭到很多人攻击。我不会改变立场,但我感到忧虑。从几千条留言中,我充分感受到公众对公信力的渴望。所以我在最高法的账号下留言,如上。

我觉得党某某的这个案子关系重大,处理不好,很可能会与当年的南京彭宇案一样产生深远的负面影响。“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我强烈呼吁最高人民法院,要立足党某某的案子,切实彰显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