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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最新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内蒙古亿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利制药)被处80万元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亿利制药未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修订)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内蒙古自治区药监局对亿利制药处以80万元罚款。

此次行政处罚书中涉及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一事,亿利制药在官网曾多次提及。官网介绍,亿利制药资产总额1.6亿元,年销售额达6000万元,固定资产5600万元,公司于2002年建成了国家级GMP标准的现代化制药生产车间和一流的质检中心,综合制剂车间分为三个生产区域,其设备、工艺均属国内领先水平;2014年公司通过了新版GMP认证,标志着亿利制药有限公司GMP管理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公司有三条GMP生产线,分别为片剂、硬胶囊剂、口服溶液剂,片剂产能15亿片,硬胶囊剂产能1亿粒,口服溶液剂产能300万瓶。

至于具体是哪条生产线被发现不遵守GMP,9月24日下午,记者拨打亿利制药官网电话询问,对方表示“不方便告诉”,随后挂断电话。

亿利制药前身为内蒙古东胜中药厂和东胜制药厂,于1968年建厂。国家药监局官网数据库显示,亿利制药拥有31个药品批准文号,涉及复方甘草片、三七片、复方甘草口服溶液、蓉蛾益肾口服液、氨咖黄敏胶囊等多款产品。2011年,亿利制药由多剂型生产企业转型为以复方甘草片为核心产品的特药生产企业。

另据北方新报今年9月3日报道,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加强药品监管工作,严厉打击药品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切实维护公众用药安全。(来源: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