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朱某,因为之前的纠纷,在不理智的情况下对齐某发表了一些不实且不恰当的言论,我认识到了自身错误,在此我真诚地向他道歉,对不起!”

近日,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侵犯名誉权纠纷,而执行标的为一句“对不起”。面对这个“特殊的”执行标的,看执行法官如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利,将“赔礼道歉”执行到位,了却双方恩怨。

一言不合,“按键”伤人

朱某与齐某原是生意上的合作伙伴,因加盟事宜发生纠纷。朱某为了泄愤,便在抖音、快手、小红书等各平台上发布视频,对齐某进行造谣、诽谤、诬陷,视频发布后,引起多人围观、转发和评论,时间长达三个月之久。

视频不仅对齐某个人产生不良影响,也极大地损害了齐某公司的形象,看着这些不实言论在网络上不断散布,齐某身心俱疲,精神遭受极大痛苦。

“每天看到他账号上那些视频我都气得睡不着觉,我也多次联系他解决问题,但他说‘就是不想让你好过’。”

最终,齐某选择以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拿起法律武器“制裁”朱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按照约定,朱某删除了在各网络平台上涉及齐某的视频,并当场履行了1000元的补偿款项,然而对齐某的“道歉”却迟迟没有动静。

“我就是要一句‘对不起’!”齐某为求公正,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插科打诨,“一歉难求”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考虑到涉名誉权的案件执行比较特殊,执行内容为“赔礼道歉”的行为,不但要在客观上达到道歉的目的,还要让被执行人悔过,弥补申请人内心伤害。

如何达到良好的执行效果?执行法官开始了一系列的尝试。

执行法官多次联系被执行人朱某,对其展开说服教育,希望被执行人换位思考,主动履行义务。

然而,朱某却有自己的一套“说辞”——“我已经按照调解协议,删了视频、支付了补偿款、还手写了一份道歉信,已经履行完全部义务了”。

“朱某口中的‘手写道歉信’,就是把调解协议原封不动抄了一遍。”齐某听到对方的话,气不打一处来。

“法官,你看他根本不想道歉!要他说句‘对不起’,怎么就这么难呢……”

拒不履行,强制执行

正当齐某准备放弃的时候,执行法官传来消息,告诉他案件已有进展。

原来,几次沟通后,执行法官见“柔性劝说”并不奏效,便立即决定换一种工作方式。

因朱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执行法官依法将其拘传到法院,告知其行为明显属于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若再不配合,将马上采取拘留措施。

看到拘留决定书,一直“装傻充愣”的朱某“傻了眼”,马上“服了软”。

“我一直觉得这就是一件小事,没想到这么严重。是我错了,我公开向他道歉,可以吗?”

最终,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朱某按照调解协议内容,在个人社交平台及相关群组中发布了对齐某的道歉信息。

考虑到朱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且态度诚恳,执行法官再次对其进行释法教育后免除了对他的处罚。(姜泰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