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评论人 邓启金

2025年8月20日,美国罗德岛州前首席法官弗兰克·卡普里奥的离世,让全球司法界为之震颤。这位88岁的老人,用40年如一日的温情审判,不仅让全世界看到了法律在他身上折射出的人性光芒,更让我们看到了律法在他身上放大的上帝光辉。他在冰冷的法条中注入人性的光辉,将“司法”二字重新定义为“有温度的正义”,他在人间的审判没有离开上帝,只是上帝的肢体喝和器皿,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那些恶法、恶人、恶政当道的、没有被上帝光芒照亮的地方。他的离去,不仅是司法界的损失,更让世人重新审视:法律究竟应是冷硬的戒尺,还是承载悲悯的桥梁?

一、卡普里奥的司法实践:在法理与人情间寻找平衡

卡普里奥的经典判例,早已超越法律文本的框架,成为人性司法的教科书,而这些教科书里,最值得把情、理、法视为尊重人性、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三大法宝的族群去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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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脑癌患者的“最后通牒”:面对因治疗脑癌而违章停车的垂危患者,他撤销罚单并送上祝福:“请专注于与死神赛跑,而不是罚单。”这一判决没有违背法律,却让司法不再是扼杀生命的枷锁。

2、贫困母亲的“赦免逻辑”:当单亲母亲因无力支付罚款面临房屋被驱逐时,他不仅免除罚款,还留下50美元生活费:“法律可以惩罚,但人不能被逼入绝境。”这种对弱者的体察,让司法成为托举生命的绳索。

类似的判决在他一生中数不胜数,不一一列举。这些判决的共同特质,在于将人视为目的而非手段。卡普里奥深信:“法庭不是惩罚工厂,而是修复社会关系的诊所。”他通过个案审判,将“法律工具主义”扭转为“法律人文主义”,证明司法完全可以在维护秩序的同时,抚慰破碎的灵魂。

而我们再去看看世界上有些族群里的冤假错案,不仅是令人发指,也不仅是觉得此地就是地狱,而是让人联想到恐怕阎王十八殿、地狱十八层都要来交费学习先进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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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神性光芒

卡普里奥的伟大,不仅在于具体判例,更在于其构建和实践的司法哲学:

1、悲悯:他出身意大利移民贫困家庭,幼年目睹父亲因罚款失去水果摊。这种创伤让他坚信:“法官的良知,应比法典更敏感。”当叙利亚难民因停车超速被罚时,他免除罚款并质问:“我们难道要惩罚一个为生存挣扎的人吗?”

2、智慧:他拒绝机械适用法律,而是追问“法律的目的”。某次处理超速罚单时,他反问司机:“你是赶着救人,还是单纯飙车?”当得知对方是为送病危妻子就医,他当即撤销处罚。这种“目的解释论”,让法律回归实质正义。

3、超越:他将司法视为社会修复工程。2023年确诊癌症后,他推动设立“卡普里奥公益法律基金”,专门资助无力支付律师费的弱势群体。正如他所说:“法官的终极使命,是让法庭成为绝望者的最后避难所。”

值得一提的是,他没有各种思想和主义的指导,没有伟人偶像的崇拜,也没有推动将自己的判例作为司法实践案例去全世界宣讲,更没有请枪手为自己写一页树碑立传为世界司法指明方向“书”。他只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的基督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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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司法应有的思考

对比卡普里奥的实践,中国司法应该也值得去反思反省:

1、机械执法的惯性:某地曾发生“父亲为救子偷药被判刑”案件,法官严格援引刑法却无视“紧急避险”条款,引发舆论哗然。相较之下,卡普里奥处理类似案件时,会综合考量“行为动机”与“社会危害性”。

2、 程序正义的迷思:中国部分法官过度追求“形式合规”,如某拆迁案中,法官以“程序瑕疵”驳回被拆迁户诉求,却无视政府部门的实体违法。卡普里奥则强调:“程序应为正义服务,而非成为不公的盾牌。”

3、人文关怀的缺失:2024年某农民工讨薪案中,法官因“扰乱法庭秩序”对情绪激动的农民工拘留15天,而拖欠工资的企业负责人却未受追责。这与卡普里奥“优先保护弱势群体”的理念形成鲜明对比。

结语:让司法回归“人”的事业中

弗兰克·卡普里奥的法庭没有威严的法槌声,却回荡着生命的温度;他的法袍不染鲜血,却为无数人挡住命运的寒潮。当中国司法仍在“效率”与“公正”间艰难平衡时,或许更需聆听这位“网红法官”的启示:法律不应是高悬的达摩克利斯之剑,而应成为庇护众生的屋檐。

那些批评中国“没良知法官”的声音,实则是对司法温度的深切呼唤。我们期待,在艰难推进依法治国的历程中,能有更多法官以卡普里奥为镜——既恪守法律底线,又心怀悲悯之光,让每个判决都成为照亮人性的星火。

“司法的终极正义,不在于惩罚多少人,而在于拯救多少灵魂。” ——弗兰克·卡普里奥

愿您的灵魂回到上帝的怀抱,与父同在,与我们在灵和爱里同在!阿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