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鲸新闻1月27日讯,近日,广东证监局发布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相关责任人。

决定书显示,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存在以下问题:

内部治理方面,对分所的一体化管理不规范,业绩考核及相关利润分配不规范。

质量管理方面,个别项目质量复核不充分,项目风险管理不完善。

独立性方面,个别审计项目组人员的近亲属买卖其参与审计项目的股票,个别合伙人的近亲属买卖其同一部门的审计客户股票;独立性声明签署不规范,个别项目存在漏签情况;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规范,存在漏报、申报不及时等情况。

项目执业质量方面,风险评估、控制测试、实质性程序执行不到位,个别项目审计底稿归档不完整,审计底稿部分记录存在错误,部分记录不充分。

上述行为不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有关要求,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刘火旺、张抒雯作为众业达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陈皓淳、耿启庆作为实丰文化2024年年报审计项目的签字会计师,对有关项目执业存在的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对此,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刘火旺、张抒雯、陈皓淳、耿启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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