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以为公司监事只是个“挂名闲职”?错了!重庆一家公司的监事,就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被法院判和老板一起赔钱近千万!今天这个案例,给所有企业‘挂名高管’敲响警钟!

案件还原:

背景:2014年,黄某持股95%任执行董事,范某持股5%任监事。

神操作:公司刚收到1000万注册资本,黄某就分两笔把钱转给了两家空壳公司(某咨询公司、某劳务公司),账上却记成“预付款”——实则抽逃出资!

监事在干嘛:范某不仅参与公司项目会议、审阅工作简报,还明确知晓公司资金流向,却从未制止!

法院灵魂三问:

1.监事职责是摆设吗?

公司章程白纸黑字:监事必须检查公司财务、监督高管行为!范某明知资金异常流出,却选择沉默,属于严重失职!

2.不作为”算不算“协助”?

法院认定:放任抽逃出资,就是为违规行为开绿灯!即使没亲手转钱,也要认定为“协助抽逃”!

3.连带责任有多狠?

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14条,范某要对黄某抽逃的949.9万出资及利息承担连带返还责任——相当于自己持股比例的190倍!

金句点睛:

1) 挂名监事,不是护身符,而是责任状!

2) 公司资金安全,监事是第一道防火墙!

3) 你可以不签字,但不能不监督!

实务警示:

① 给监事们:必须定期查账、追问异常交易,否则可能“躺枪”背锅!

② 给创业者:找熟人挂名监事风险巨大,一旦出事共同担责!

③ 最新衔接:2024年新《公司法》第53条强化监事责任,今后“甩手掌柜”式高管再也行不通!

你身边有“挂名”监事或董事吗?

快转发提醒TA:权力可以放手,责任绝不能甩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