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警方近日拦截一起新型诈骗案,受害者被诱导将13.2万元现金藏入挖空的名著中寄出,背后关联虚假跨境电商平台投资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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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来硕律师事务所李肖峰律师,主攻方向行政诉讼与刑事案件。这不仅是全国首例"名著藏现"式诈骗案,更是一起集诈骗罪、洗钱罪于一体的复合型犯罪。今天我结合这个新闻,为大家分析一下背后的法律风险。

该案本质是“财富杀猪盘”:犯罪团伙仿冒跨境电商APP,用虚假盈利数据迷惑受害人,再以提现障碍为由诱导持续投钱,本案受害人张先生便因此将13.2万元藏入名著寄出。从法律上看,其主观有非法占有目的,客观实施欺诈行为,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完全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

作为邮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各种货币”明确属于禁止寄递物品。邮寄现金的行为直接违反该规定,邮政企业有权不予寄递,并可对寄件人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如多次违规、金额巨大),可能移交公安机关处理。若资金为自有,可能遭受的是投资诈骗,造成金钱损失。若资金来源不知,那如若资金用于上游犯罪,如行贿、洗钱、诈骗等,那邮寄者还成立这些罪名的帮助犯。

当经典名著沦为犯罪工具,这起案件警示我们:唯有多方联动、筑牢防线,才能精准打击新型复合型犯罪,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合规合法取财才是最长远的财富安全,违法藏钱迟早翻车!我是李肖峰律师,欢迎关注账号,如果你在生活中遇到法律问题,可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