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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在社会保险政策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利用虚假材料骗取保险金的行为屡见不鲜。司法实践中,此类案件通常以诈骗罪定性处理,但需要注意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八十八条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的区分。若行为人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仅为获得暂时经济利益,可能构成行政违法而非诈骗犯罪。

一、案例评析

【基本案情】

2021年至2023年期间,被告人高某得知山西省失业补助金领取政策,即对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后分别告知王某、张某、闫某、冯某及杨某(已不起诉)。在明知上述人员不符合领取条件的情况下,被告人高某将王某、冯某妻子高某、杨某挂靠为山西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员工,为三人缴纳一个月失业保险,虚构劳动关系及失业状态,分别帮助三人骗领失业补助金8024.8元、7670.4元、7670.4元。同时,被告人高某为杨某妻子闫某(已不起诉)将一直缴纳的社会保险暂停缴纳,伪造失业状态,帮助闫某骗领失业补助金7907.6元。此外,被告人高某利用张某、闫某曾挂靠某制冷有限公司缴纳社会保险且已停止缴纳的情况,告知张某、闫某政策及申领流程,帮助二人分别骗领失业补助金7670.4元。案发后,上述涉案人员均已将违法所得退还社保中心。经民警电话通知,被告人高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2月24日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裁判理由】

在诈骗罪的认定中,重点在于行为人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以及是否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骗取财物。本案中高某通过挂靠公司缴纳1个月失业保险、伪造失业状态等手段,帮助5人骗取失业补助金共计5.6万余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中“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财物”的构成要件。相较于一般的民事或行政争议,本案的特殊性在于社保政策漏洞转化为刑事诈骗工具,需在民刑行交叉案件中准确识别行为性质,避免将刑事案件错误归类为行政争议。

二、煦滨刑事团队律师评析

(一)社保诈骗案件办理要点

1、证据链构建:本案成功指控依赖三大核心证据群:

o资金流向证据:微信聊天记录(指导申领)、银行回单(赃款分配);

o劳动关系伪证:参保信息与公司员工名单比对(证明挂靠虚构);

o主观故意证据:同案人员证言(明知不符合条件仍操作)。

律师办理类似案件需重点审查这三类证据的关联性与合法性。

2、罪名辨析关键:

区别于《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的骗保行政处罚(如提供虚假材料),本案因存在非法占有目的+主动伪造行为+较大金额,需升格为刑事犯罪。实务中需重点收集主观故意证据(如分成协议、多次操作记录)。

3、核心情节

从重情节:有组织地通过公司实施诈骗、跨地区作案、造成社保基金损失难以追回等;

从宽情节:退赔全部违法所得、退回保险基金、认罪认罚、自首或协助抓捕同案犯等。

4、行政与刑事责任并行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88条,即使承担刑事责任,仍需由社保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保险基金,并处以2-5倍罚款。

(二)社保领域刑事风险防控

1、企业合规红线

挂靠参保已被最高法纳入“社保诈骗典型手段”(2022年典型案例通报),企业需建立用工真实性审查机制,禁止为无实际用工人员缴纳社保。

2、个人申领警示

本案揭示失业补助金申领三大风险点:

o劳动关系存疑期申领(如短期参保后停缴);

o跨省重复申领(利用信息系统未联网漏洞);

o虚假失业证明(勾结企业开具离职证明)。

(三)单位犯罪及共同犯罪的认定考量

若公司设立目的系专门用于实施诈骗,根据《刑法》第30-31条,可能被认定为个人犯罪而非单位犯罪。但若公司有合法经营背景,仅部分业务涉及骗保,则可能构成单位犯罪,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责任人员(如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判处刑罚。若存在多人分工合作(如公司股东、财务、材料伪造人员等),根据《刑法》第25-27条,可能构成共同犯罪。组织者、主要获利者(如实际控制人)可能被认定为主犯,按全部犯罪数额处罚;协助办理材料、操作资金等人员可能被认定为从犯,可从轻或免除处罚

律师简介

王旭斌,山东煦滨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律师。烟台市人大常委会监督法院检察院专家库成员、烟台市“优秀青年律师”、烟台市“优秀青年志愿者”、莱山区“青年法治先锋”,拥有十三年法律服务经验。本科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南加州大学,具备双语法律服务能力,法律理论功底深厚,实战经验丰富。
尤其擅长经济类犯罪、职务犯罪、网络犯罪辩护。深谙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熟悉侦查、审查起诉、审判全流程司法逻辑,擅长从证据链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中寻找辩点,坚持有效辩护。拥有大量取保候审、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的成功案例。
带领团队创办刑事辩护品牌“煦滨刑事辩护”,团队成员多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知名高校法学专业,或具备法院、检察院工作经历,部分成员执业超过十年。团队累计办理刑事案件数千起,涉及经济犯罪、职务犯罪、涉黑恶案件及企业合规等多领域刑事案件,具有强大的理论支撑和丰富的实务经验,成功办理多起无罪辩护成功的精品案例。
团队著有《煦滨刑事辩护产品手册》《刑事律师首次会见全流程指引》《刑事案件精细化阅卷法律服务》《致刑事案件家属的一封信》《山东煦滨律师事务所刑事案件委托指引》等指导性文件,帮助委托人更好地了解刑事诉讼程序和相关法律知识,让法律服务过程更加透明、可感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