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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我是胖胖。

外卖这件事,其实从消费者权利的角度看,本质上是一桩信息不对称的极致化。

怎么这样说?

在堂食时代,一个消费者走进餐馆,他能看见店面的整洁度、能闻到厨房的气味、能观察服务员的状态、能看到隔壁桌客人的反应、能在出问题时当场质问厨师,他和这家餐馆之间存在一个最低限度的、感官层面的互相暴露。

这种暴露本身就是一种自然的监督机制,一家脏到一进门就反胃的店,是开不下去的。

外卖把这一切抽掉了。

消费者剩下的,是一行店名、一组评分、一份销量数字,在他点击提交订单的那一刻,他其实没有任何手段去验证这家店的真实情况。

他依赖的所有信息,评分、销量、排名、好评,都是平台的算法和商家的运营策略共同生产出来的结果。

他依赖的信任,本质上是对平台的信任:

他相信平台筛选过商家,相信平台会处理投诉,相信榜单第一名意味着某种品质保证。

可是平台凭什么值得这种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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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最近的一则热搜。

网上两个招牌,一套灶台,一群厨师,一锅水,前者在外卖平台上位列大良商家榜第一,月售5000+,后者月售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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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十几单的外卖员说,他每天给这家送五六趟,“店里挺脏的,油污很多”。

按这个数据,每个月有几千人,把这家店的菜送进了自己的胃里。

往锅里吐口水,是合格之上的事吗?

不是。这是《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条明确规定的不得有的行为,是该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处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许可证。

如果食用了被污染食物的消费者出现健康损害,依《刑法》第一百四十三条,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最高可判七年有期徒刑。

还有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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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网店名称必须与实体经营门店招牌名称一致,严禁用同一经营资质在同一平台开设多家网店。

这条规定的立法本意是为了防止一家实体店通过马甲分身的方式扩大触达,规避平台规则、税务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年轻20年·乡下菜馆和矮萝卜·江西菜馆在线上是两个独立店铺,有各自的店名、各自的菜单、各自的好评、各自的销量榜单,但在线下,它们共用一个地址、一个后厨、一组厨师、一口锅。

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一个消费者以为自己在江西菜馆和乡下菜馆之间做出了选择,其实他只是在两个图标之间做出了选择,他得到的是同一组厨师从同一口锅里舀出来的饭菜。

意味着一家店铺的客流被人为复制成了两份,月售5000+和月售3000+在系统排名里相互推举,把同一个后厨送上了大良商家榜第一。意味着如果一家店出了问题,平台和监管追责时面对的,是两个法律主体,你查封一家,另一家照常营业,第二天换个名字,再开第三家。

平台知道吗?

一个地址下挂多个店铺,我想是数据库里一查便知的事情吧?

监管呢,监管未必不知道,但监管的人手、监管的频次、监管的方式,都没有为外卖时代重新组织过,一个市监所要管几百家实体店,已经穷于应付,外卖时代凭空多出来几倍数量的“幽灵店铺”——只做外卖、不开堂食、藏在某栋居民楼的负一层或者某条小巷的尽头,基本只能靠投诉驱动。

这家店开了六七个月,只做外卖,期间月售从零做到5000+,如果没有这次偶然的视频曝光,它会一直做下去。

再开六个月,月售可能上一万,再开一年,可能开出第三家、第四家分身,而它的后厨,是用扫把涮锅、用锅水擦墙、对着锅吐口水的地方。

假设平台从这单交易里抽走20%-25%的佣金,平台为什么不承担食品安全连带责任?

平台做榜单排名,但平台不为榜单第一名的卫生状况背书。

平台开放一店多牌的灰色操作,但平台不为消费者被欺骗的选择负责。

平台拥有这桩交易里几乎所有的信息权力,但它把所有的风险、所有的甄别成本、所有的事后维权义务,都甩给了交易两端最没有信息的一方——消费者和外卖员,这合适么?

为什么平台的榜单排名机制可以把一家用扫把涮锅的店推到大良第一名?

这个排名机制对食品安全的权重是零,它只看销量、好评和履约率,而销量、好评、履约率这三件事,恰恰可以通过运营手段全部伪造。

被拍到的那一口锅、那一把扫把、那一口口水,不是孤立的恶,是一整个系统在某一瞬间偶然向公众露出的冰山一角。

冰山之下,又有多少家的肮脏门店?

各位,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还是靠自己动手吧。

当一个系统已经把它的风险、它的成本、它的甄别义务,全部甩到你这个最没有信息的人头上时,自己动手就不再是一个生活方式的选择,而是一种被迫的自我保护。

而一个不愿意透明的系统,不配得到你的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