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联合发布了一则重磅通告,决定从本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集中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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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意味着什么?

意味着国家对于“老赖式”规避执行的行为,不再仅仅是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人名单那么简单了,而是要用最严厉的刑事手段来严惩,轻则罚款、重则坐牢!

很多朋友可能会觉得: “我确实没钱,这种行动应该跟我没关系吧?”或者觉得, “我的案子早就‘终本’了,法院都不管了,我能有什么风险?”但如果你这么想,那就大错特错了。

四种最容易被忽略的拒执行为

我们理解的拒执,通常指的是隐藏、转移财产、低价转让资产等方式逃避执行,或者使用他人账户收款来隐瞒收入、或者采取逃避、暴力等方式对抗执行。

在通知中,除了上面这些典型手段会被严厉打击外,还有很多普通负债人容易忽略或踩坑的行为,也已被明确列入了刑事追责的范围。

现在给大家罗列几条,请各位自查是否踩雷。

1、虚假报告财产

你以为随便填填财产申报表就混过去了?天眼系统不是摆设,你的房产、车辆、股票账户,甚至你微信支付宝的交易流水,都是可以被监控到的。一旦法院开始动真格,都构成拒不执行的,就可能涉嫌犯罪

2、违反限制消费令

明明被限制坐飞机、高铁,有的人却用黄牛票或护照绕过去?2023年江苏高院发布了针对违反限高措施的整治成果,其中有301人被处以罚款、6人被采取司法拘留、3人被移送公安机关。这种明显挑战司法权威的行为,势必会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将被移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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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虚假诉讼与虚假转让

绝大部分被执行人被起诉后,第一时间想的就是如何把财产保住,在咨询一些不良律师、法务后,通过伪造借条、虚假诉讼来稀释债权、逃避执行。此次专项行动中,这类恶意逃避债务的行为将被严厉打击,明确构成犯罪。

4、放弃债权、担保或恶意为他人担保

这种操作比较容易被大家忽视,但却经常被一些自作聪明的人使用。举个例子来说:

张某名下有一套300万的无抵押房产,还有一笔王某应收账款100万,但现在张某因500万借款纠纷被A公司起诉到法院,面对未来的强制执行,此时张某只想着如何保住财产,根本没想过还钱,于是就搞了两个小动作。

  • 动作一张某联合李某跟王某签了个三方协议,将张某对王某的应收账款债权转由李某收取,导致A公司债权无法执行,这就是典型的放弃债权行为;
  • 动作二张某的朋友赵某与第三人间有欠款,张某将自己那套300万的房产给赵某的欠款做了第三方抵押,此时即便A公司向执行法院申请执行,拍卖所得款项也会优先分配给第三人,赵某再将钱通过其他方式还给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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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针对上面第3、4两种情况,哪怕是在诉讼开始后、裁判生效前干了这样的事,就算这案子以后执行不下去被判“终本”,仍然属于主观恶意转让财产。一旦查出你当年的那点小九九,依然可以追认你的“拒执罪”。

给负债人带来了哪些警示

给负债人带来了哪些警示

许多负债人误以为,起诉后熬到程序终结就解脱了,甚至抱着侥幸心理,在终本后轻松赚钱、大肆消费,这是极其错误的想法。

请记住,执行程序一旦启动,就不会结束,终本只是暂时停止而已,只要在漫长的执行路上发现你哪怕一丝一毫的转移隐匿线索,你的刑事责任是跑不掉的。负债失信,不仅会毁了你一生自由,更会毁了子女的前途政审。

看到这里,可能有些朋友要焦虑地问: “博主,我不是想赖账,确实短期拿不出这么多钱,难道稍微应酬一下、在外吃顿饭就算犯罪?那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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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的是,法律绝不会强人所难。通告同时也敦促,人民法院将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如果你确实是身处诚信困境,而非恶意逃债,法院会依法给予履行宽限、分批履行的合理空间,甚至积极促成执行和解。

甚至,如果你能在被抓个正着前,将欠款全部或部分偿还,不管是通过变卖家产还是亲友筹款,在提起公诉前,是有机会争取不起诉或从轻、免除刑事处罚的。

所以说,法律真正要整治的是那些有钱不还、穷尽一切手段为赖账使出浑身解数的“大负翁”。对于我们更多的愿意承担、只是暂时还不起的负债人,更是一次“断臂求生”的机会。

结语

结语

最后,博主想给大家一句发自心底的忠告:

现在国家已经亮出了刺刀,以后,那些无视法律底线,在灰色地带花式赖账的生存空间会越来越窄。

作为负债人,不管现在欠多少,只要拿出诚实的态度去和法院、申请人谈,我相信都可以取得不错的效果。再不济,还可以通过个人破产或个人债务集中清理的方式豁免债务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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