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时期厅与州到底有哪些区别,为何厅的长官不能称为知厅而只能称其他职称呢?

1776年,第二次金川之役尘埃落定。官军撤出深山,留下的却是一道难题:谁来接管这片被战火反复蹂躏的沟谷?在理藩院与军机处的折冲樽俎中,一种既不像府又不同于县的新名目被搬上案头——“厅”。

金川的阿尔古、美诺、懋功三厅相继挂牌,同知为长官,衙署设在寨口要冲,手下只有经历、知事两三人,再配一名亲兵千总维持治安。没有县丞,没有典史,也没有完整的地方班子,却能收税解奏、审小案、维持交通。有人嘀咕:“这样也算一套州县?”监军答道:“山高路险,兵费紧张,先这么安顿,日后再议。”几句对话,道出朝廷的算盘——先稳住边疆,再谈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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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把目光移回五十年前,1724年,山西巡抚诺敏进京面圣,呈上《请设直隶州以清查亏帑折》。雍正帝点头同意,从此“直隶州”这种旧瓶装新酒的概念在中原大地迅速扩张。到光绪年间,73个直隶州遍布黄河、长江两岸,专司钱粮稽核与治安裁断,同级的散州则还有140余座。它们的长官一律称“知州”,正五品,俸给与府同知持平,却比一般县令来得风光。

州的底子深。周代已有州,隋唐置刺史,宋元明延绵不绝。清初袭旧制,照单全收,只是将部分山高水险、财政拮据的小州降为散州。直隶州的出现,则是雍正时期“养廉银”“耗羡归公”大潮中的产物——钱粮户部要彻查,县令不够用,干脆把部分县或散州直接升格,让知州跳过府衙,单线对接省一级,既加强监督,又省去转运盘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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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之下,厅完全是清代自己琢磨出来的“灵活机动部队”。乾隆七年,皇帝特地下旨,不得随意增设州县,以防步入“三冗”之困。但疆域扩张不等人,西南、西北、新疆、台湾到处要官。结果,同知、通判这些原本驻在府城的佐贰被外放,带着两箱印信,搂起几名皂隶,就算一座厅。缺乏下属县份,他们只管“片土数十里”,与周边土司或县丞协同,既不抢府县财源,也能在第一线伸进官府之手。

数字最能说明问题。档案显示,光绪末年,全国厅的数量已逼近百座,其中近七成集中在西南、西北和东北边陲。大小金川外,还有伊犁惠远厅、喀什噶尔协领厅、台湾的彰化、新竹厅,几乎都是驿道、要塞或多民族杂处的地点。设置原则很直接:地瘠贫、民杂居、兵事频者,用厅先行“压住阵脚”;等生产、赋税、道路三样渐稳,再视情形升州改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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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官称谓也耐人寻味。知州的品级固定,正五品;同知在厅却不一定,正五品有之,正六品亦有之。担任通判的多是三十来岁的“新派”进士,朝中常将他们派到偏远厅练手,一面补地方官额,一面考验才干。成功者三五年后回京,或授府丞,或升京堂;失败者只能“戴月披星守穷垠”,仕途难再上台阶。这种选任机制,某种程度上降低了清廷的支出,却也在边地留下了官吏流动频繁的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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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厅分处一条行政水平线上,却呈现出截然不同的气质。州讲究传承与制度完整,权责分明,辖县多、人口多;厅则崇尚轻装上阵,见缝插针,不折不扣的“小政府”。当财政拮据、兵事频仍时,朝廷宁可先立一个厅,把最急的火扑灭,再酌情慢慢升级。道光以后,随着川、滇、黔的局势渐稳,陆续有厅改为直隶州,也有人笑称“厅是州的学徒工”,说来也不算过分。

回望清代中后期那幅浩瀚的行政地图,既见千年余脉相承的州,也看得到因时改制的厅。两种机构并肩而立,一正一奇,一稳一活,在一定程度上让乾隆以后的大清能够维系对广袤土地的精细管控。行政区划不是冷冰冰的格子,而是随山河、民情、军势而动的活体;厅与州的并存,恰是这一点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