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目无法纪的后果!吉林长春,一男子因为在工厂厕所抽烟被发现,直接被公司开除,男子不服,觉得自己是老员工,没功劳也有苦劳,向公司索赔20万元,结果到了法院直接被驳回,因为《员工手册》早就把问题写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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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岁的董某在一家工厂干了多年,算得上是老资历了。凌晨两点多,他在厕所里点了根烟。就这一根烟,公司直接把他开除了

董某觉得冤。他说,公司连个警告都没有,上来就是辞退,这算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于是起诉公司,索赔20多万元的经济赔偿金

法院没站他这边。法院查了一圈,发现公司那本《员工手册》里写得明明白白:厂区禁烟区吸烟,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且不用给补偿。这个规定不违法,也合情理,毕竟工厂这种地方,防火安全不是闹着玩的

董某是老员工,对这套规矩不可能不知道。既然知道还犯,那公司按章办事,不算过分。所以法院直接驳回了他的诉求。一根烟,丢了工作,20万也没拿到

我们常说,工厂不同于写字楼。车间、仓库、甚至厕所附近的区域,往往都有严格的安全管理。一根烟头引发火灾、爆炸,在工业环境中不是危言耸听。公司把禁烟区吸烟定为严重违纪,不是跟员工过不去,而是跟隐患过不去

董某觉得自己是老员工,应该被网开一面。但这个逻辑恰恰站不住脚。老员工不是违规的豁免牌,反而是更应该清楚底线的角色。如果老员工可以例外,那制度就成了一纸空文。别人凌晨两点也在厕所抽烟,是不是也能攀比一句 他行我也行?

法院的判决其实传递了一个很清晰的信号:规章制度只要合法合规、明确告知,就没有情面可讲。劳动法保护劳动者,但不保护无视规则的任性

对董某来说,这根烟的代价确实太大了。但对更多打工人来说,这件事的提醒也很直白,别拿自己工龄长当护身符,也别觉得小事一桩无所谓。有些规矩,碰了就回不了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