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快报讯(记者 孙苏皖)内蒙古男子王某无证行医,明知在高温环境下不能输液,仍在汗蒸房内为李某输液,致使李某经抢救无效死亡。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公布该起非法行医罪刑事判决书,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2025年11月21日19时许,在某浴场二楼汗蒸房内,李某因身体不适找王某输液治疗。王某明知在高温环境下不能输液,但仍然给李某带来两瓶输液药品,在汗蒸房内扎针输入后便离开。在输液过程中,李某因难受,在浴场工作人员的搀扶下,走出汗蒸房到二楼大厅。在拔掉针管时,李某出现口吐白沫、身体抽搐等症状,后经120急救抢救无效死亡。
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的死因符合在先天性心脏发育异常并患有间质性肺炎的基础上,发生急性心功能障碍致心源性猝死。高温环境下持续输液,为急性心功能障碍致心源性猝死的诱发因素。“高温环境”与“持续输液”两种因素均可增加心脏负荷,两者单独存在时可诱发,共同存在时具有协同作用,无法明确主次。
王某的辩护人辩称,李某存在明显的自陷风险,根据过错责任原则,李某的过错行为,应当相应减轻王某的刑事责任。
法院认为,王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主动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属自首,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王某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害人李某明知王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仍多次要求王某为其诊疗,存在自陷风险的辩护意见予以支持,可酌情对王某从轻处罚。
2026年7月8日,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判决王某犯非法行医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
(文中人物为化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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