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锐眼工作室

近日,上海开庭公告信息显示,上海函诚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作为原告,将桑某、汪某两名自然人列为被告,涉及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将于2026年10月10日10时在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第六调解室开庭审理。本次开庭安排属于民事审判范畴的调解类开庭,由该院民事审判庭负责承办,相关涉案主体需按照公告要求准时参与庭审流程。

该诉讼事项的推进,将直接影响涉事各方此前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权责划分,后续裁判结果也将成为相关主体梳理租赁类业务合规边界的重要参考案例。

项目详情 原告/上诉人上海函诚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被告/被上诉人桑某、汪某 案由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26-10-10 10:00:00 法院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 法庭第六调解室 案号(2026)沪0110民初20931号 承办部门民事审判庭 主审人沈某 开庭类型其他

本次涉事主体为上海函诚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涉案事项围绕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展开,目前公告暂未披露具体涉案金额,案件排定的开庭时间为2026年10月10日,由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以民事一审程序进行审理,该案件后续的审理走向也将为商业运营类企业处理房屋租赁相关纠纷提供可参照的司法实践样本。

天眼查数据显示,上海函诚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立日期2019年7月2日,法定代表人为陈晓峰,所属行业为其他综合管理服务,企业类型为有限合伙企业,企业规模为微型,参保人数1人,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崇明区长兴镇江南大道1333弄1号楼(集中登记地)。股东信息如下:

股东名称持股比例认缴出资额(万元)认缴出资日期胡晓伟80%8002038-06-21陈晓峰20%2002038-06-21

点评分析

本次上海函诚商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起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诉讼,将厘清涉事各方的合同权责边界。后续裁判结果既可为该企业自身梳理租赁类业务合规流程提供明确参照,也能为同类型商业运营企业处理同类纠纷提供可参考的司法实践样本,助力相关主体规范租赁业务操作,规避潜在合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