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1年10月起,本公号开设“深耕·微分享”专栏,主要刊登两级法院法官在日常办案中通过思考、摸索总结出来的审判思路、规律、经验、技巧等,以期对其他审判人员或办理同类案件有参考价值和借鉴意义,同时欢迎法律共同体及法律爱好者留言参与讨论。
办案标兵
ZHENGYUANYUAN
无锡知识产权法庭法官
2023、2024、2025连续三年获评无锡中院年度“办案标兵”。
往期办案手记
01
02
知识产权案件与国际商事案件虽各具鲜明特征——知识产权案件凸显技术专业性、权利多元性、事实复杂性,国际商事案件呈现跨境要素多元、法律适用复杂、取证执行难度大的特点,但在审判逻辑、流程规范、权益保护上存在共通遵循。
笔者结合办案实践,将两类案件审理经验融合梳理,提炼共性审判原则与针对性实务技巧,分享知识产权与国际商事案件融合审理的关键技巧与经验。
一、基础审查:
锚定权利边界与管辖核心
(一)知产:夯实权利基础,明确保护范围
权利基础的合法性、有效性是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根本前提,直接决定后续侵权判定与责任认定的有效性。
1、严格审查权利权属与状态,核查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属证明,确认权利人主体资格,审查权利是否存在转让、许可等变动情形,对专利权重点核查年费缴纳、无效宣告程序等状态信息,对著作权结合创作底稿、发表记录认定归属。
2、精准界定权利保护范围,以商标核准注册的标识和商品/服务类别、专利权利要求书、著作权独创性表达为核心,准确界定保护范围。
3、规范权利抗辩审查,对被告提出的合理使用、在先权利、权利无效等抗辩理由,要求提交充分证据,逐一审查并作出明确认定,杜绝因权利基础审查疏漏导致审判偏差。
(二)国商:精准认定管辖,审查主体资格
管辖权认定是国际商事案件审理的首要环节。
1、尊重意思自治审查协议管辖,严格核查管辖协议的书面形式、内容明确性,确认其未违反级别管辖与专属管辖规定,对有效协议依法认可约定法院的管辖权,对无效或约定不明的适用法定管辖。
2、依据连接点适用法定管辖,结合合同签订地、履行地、被告住所地、诉讼标的物所在地等跨境连接点,准确界定管辖法院。
3、妥善处理管辖争议与平行诉讼,同时,严格审查中外当事人主体资格,核查境外主体的注册登记证明、授权委托手续等,确保当事人诉讼主体适格。
二、事实认定:
聚焦核心比对与跨境查明
(一)知产:分类适用侵权比对规则,规范技术事实认定
侵权比对是知识产权案件事实认定的关键,需根据权利类型分类适用专业标准,同时破解技术事实壁垒。
1、细化各类权利侵权比对规则,商标侵权坚持“整体比对、主要部分比对、隔离比对”,结合相关公众一般注意力判断标识近似与商品类似;专利侵权适用“全面覆盖原则”,逐一比对技术特征认定相同或等同侵权;著作权侵权采用“实质性相似+接触”标准,聚焦独创性表达,排除公有领域内容。
2、规范证据审查与侵权形态认定,引导当事人对海量公证书、电子数据、检测报告等证据标注核心内容与对应事实,审查电子数据完整性,区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明确共同侵权的责任划分。
3、借力专业支撑破解技术难题,充分发挥技术调查官作用,对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新领域案件,由技术调查官拆解技术事实、出具专业意见。
(二)国商:梳理跨境交易链条,多渠道查明案件事实
国际商事案件事实具有跨境性、分散性特点,需围绕交易全链条细化查明流程,破解跨境取证难题。
1、引导当事人规范举证,按照“庭前分层梳理、审前固定争点、释明引导举证”的思路,针对每个层面拆解核心争议点,实现事实与证据的精准对应,一方面,要求当事人将域外证据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完成公证认证,并对证据内容进行中文翻译,标注翻译要点与争议点;另一方面,要求当事人针对双重事实的对应关系制作证据清单,明确每一项待证事实对应的证据页码、证据类型。
2、运用司法手段强化取证能力,对当事人客观上无法自行收集的跨境证据,依法出具调查令;对被告持有证据拒不提供的,适用举证妨碍规则认定原告主张成立。
3、精准梳理跨境交易事实,结合合同性质与交易目的,厘清缔约、履行、变更、终止全链条,重点审查履行地点、付款方式、报关纳税等核心节点,对涉国际商业惯例的事实,结合惯例内容与交易实际认定当事人行为是否合规。
三、法律适用:
坚持精准适配与国际接轨
(一)知产:精细化损害赔偿裁量,落实最严格保护原则
1、坚持侵权认定的法律标准,准确适用侵权构成要件,区分合法使用与侵权行为,杜绝扩大侵权认定范围。
2、依序适用赔偿计算规则,严格遵循“权利人实际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许可使用费合理倍数→法定赔偿”顺序,引导当事人举证证明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避免法定赔偿泛化。
3、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对故意侵权、情节严重的情形,以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为基数,合理确定赔偿倍数,提高侵权成本;同时全面支持维权合理开支,将律师费、公证费等纳入赔偿范围,降低权利人维权成本。
(二)国商:遵循多元规则,实现法律适用精准统一
严格依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结合国际公约与惯例,实现法律适用的精准性与统一性。
1、优先适用当事人意思自治,尊重当事人协议选择的准据法,审查其未违反我国公共利益与强制性规定后,依法适用所选法律。
2、依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准据法,对当事人未约定的,结合合同性质、履行地、当事人住所地等因素,认定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或地区法律。
3、规范国际公约与惯例的适用,对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等国际公约,当事人未排除的优先适用。
4、完善域外法律查明程序,通过当事人举证、司法协助、域外法律专家库等途径查明域外法律,穷尽途径无法查明的适用我国法律,对查明的域外法律组织双方质证,确保适用准确。
作为知产、国际商事案件综合审判人员,需要持续培育“法律+技术+国际”的复合型审判思维,不断提升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裁判裁量能力,以高质量司法审判精准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既为知识产权创新发展筑牢司法屏障,也为跨境经贸合作提供司法保障。
来源:无锡知产法庭
编辑:赵伟
审核:朱红金
PREVIOUS REVIEW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