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共中央提出了向北发展,向南防御的战略方针,决定抽调四分之一的中央委员带领2万名干部和10万大军进入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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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定南下的罗孟文与杨尚奎、危秀英、袁功廷等随军行至太行,接到中共中央的电令后,立即停止南下,掉头北上,日夜兼程,于1945年11月初,罗孟文等人到达中共中央东北局所在地。

建立蛟河县人民政权

东北局组织部部长林枫分配他到中共四平省工委任组织部部长。他说:“我刚到新区,工作应该从下面做起。”

于是罗孟文被派到战略要地蛟河担任第一任县委书记,袁功廷任副书记,周化南任县长。11月11日,他们冒雪乘敞篷汽车抵达蛟河(有说是敞篷火车)。

蛟河地处吉林省的东部,土地肥沃,物产丰富,又是拉宾、长图二线铁路、公路的交通枢纽,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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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当时的蛟河,政治形势十分复杂。首先是苏联在蛟河派有驻军,苏兹洛夫为苏方司令。再次,伪满残余势力和蛟河的士绅组织了“治安维持会”,其次,地下国民党抢先挂出了国民党蛟河县党部和县政府的牌子,还有一些地主、富农、伪警察、伪森林队拼凑了一支200多人的所谓治安大队,勾结盘踞在县境各地的土匪,为非作歹,破坏社会秩序。

9月初,抗联干部常景春等九人随苏军来到蛟河,由常景春担任蛟河卫戍区副司令,收拢了伪治安大队、伪治安队、伪自卫团,成立了三个县保安大队,有七八百人,但成分复杂,急待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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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驻蛟河的原东北抗日联军人员合影。左起:宋海增、卜长青、黄生发、刘元山、何财

罗孟文来到蛟河的第一天,就连夜召开了第一次县委会议,宣布成立蛟河历史上第一个中共县委。根据当时蛟河的政治形势,他认为必须尽快建立政权,掌握军权,才能稳定人心,维持社会治安。会议决定召开群众大会,宣布成立蛟河县民主政府,县公安局和保安团,罗孟文兼任保安团政委。11月13日,蛟河县民主政府正式成立,并邀请了苏联驻军司令苏兹洛夫参加。

三天平息两起叛乱

1945年12月9日,驻在退搏的保安第二大队180余人,乘大队长车海增来县委开会之机,由副大队长崔星武(系伪自卫团大队长)率领集体叛变,扣押了副大队长共产党员邓友,与国民党先锋军赵宝山部汇合,阴谋于12月21日在蛟河县城举行里应外合的“武装暴动”。

县委委员肖毅查获了叛军给蛟河保安团重机枪排排长刘春久和李兴州的联络信,立即报告罗孟文。罗孟文当机立断,召开县委紧急会议,决定立即逮捕这两个人。在李兴州家里,又搜出了他们阴谋暴动的行动方案,从而粉碎了一场未遂的反革命暴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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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波刚平,一波又起。12月21日,被我刚收编过来的蛟河保安第四大队李成周部200余人,在骗得了人民军队的棉衣、军饷之后,企图叛变。罗孟文在接收这支部队时,就察觉他们无意真心归顺,遂派公安局局长刘仲武深入虎穴,与他们“交朋友”。经过一段工作,刘仲武发现了李成周的“国民党东北先遣军"的新袖标,马上报告罗孟文。

罗孟文和县委作出决定,立即进行缴械。在当天黄昏时刻,以召集第四大队集中起来听县长报告的方式,顺利地收缴了这支叛军的武装。罗孟文以高度的革命警觉,在三天之内平息两起叛乱,工作做得干净利落,受到蛟河人民的称赞。

当时蛟河地区有大小14股土匪,约3000余人,而县保安团不足1000人,匪众我寡。罗孟文和蛟河县委其他成员反复研究,决定采取“大股收编,小股围剿”的策略。1946年,蛟河进行了十多次战斗。在南荒地、亮子屯、龙风、太阳电等地的战斗中,罗孟文都亲临前线,身先士卒,打死了几个土匪头目,活捉了一批匪徒,给干部战士作出了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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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0月,王家岗子区政府遭到200多名土匪包围,13名区干队队员凭借院墙抵抗了一天,急待救援。罗孟文派保安团一个连赶到王家岗子,内外夹攻,终于击退了土匪,救出了被围困的干部、群众。

十大道岗子有一股土匪,匪首郭振山匪号“上山好”,曾是伪满警察,警尉补,号称1个团,其实只有六七十人,归属国民党地下先遣军——长白军的军长赵宝山指挥,军衔中校,其成员多是伪满时期的森林讨伐队人员(专门对付抗联)和伪警察、伪宪兵、伪自卫团骨干以及惯匪和流氓,警察到处抢劫,在农历腊月初被消灭!

一夜筹粮20万斤

自1945年12月至1947年5月,他部署和领导蛟河农民推翻了封建势力,完成了土地改革。蛟河全县共有耕地42万,其中82.7%为旧社会的敌伪团体和地主占有,农民只占有17.3%。农民租种地主的土地,每垧要交租2石以上(1石为400斤),加上年利4--7分的高利贷,把农民压得不过气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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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改变这种状况,1946年2月1日,中共蛟河县委提出:

“没收敌伪大汉奸财产,部分发给贫苦工人和贫民,反对增租增息,实行减租减息,合理解决土地纠纷,调整土地关系,保证农民佃权,使农民有田可种。”

接着,蛟河县政府颁布了减租减息条例,并派出工作队下乡贯彻。4月4日,县委又根据广大农民要求,决定分配敌伪汉奸土地,要求“在春耕以前必须使农民土地问题得到适当解决”。5月初,完成分配土地13000垧使3500户农民和204户军属分得了土地。

中共中央“五四指示”下达后,罗孟文立即召开县委扩大会议,进行学习和贯彻。他在会上反复强调分配土地要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要由“群众动手调剂分配”,反对恩赐观点,秋收以后,全县掀起了分地高潮。至1947年春,全县开展群众性的反奸清算斗争400多次,农民共分得土地35000垧。从此蛟河的敌伪和封建地主阶级的统治被彻底推翻,农村生产力得到了解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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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改革不仅促进了农村生产,而且激发了农民参军支前的积极性。从1946年1月起,蛟河连续扩兵五次,翻身农民2600人自愿参加人民解放军,蛟河县保安团也扩充到1100多人。

1947年春,在东北民主联军举行“四保临江,三下江南”战役时,罗孟文每天坐镇蛟河兵站组织指挥支前工作,带领农民修筑公路四条,计155公里,架线125公里,出担架600多副,民快3800多人,大车820多辆,牲口2100多头。部队来到蛟河时,提出向地方借粮20万斤的要求。罗孟文下最大决心,让各机关各单位只留一顿口粮,又动员群众用人力拉磨,从而一夜之间就出色地完成了任务,保证了部队的急需,受到了军区司令员周保中的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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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主力部队展开拉法、新站战役时,为防止国民党军逃窜,迟滞敌军增援,罗孟文组织蛟河保安团和群众及时地炸毁了新站大桥,破坏了老爷岭至新站的铁路,有力地支援了前线的战争。

1947年6月,罗孟文调任中共吉林省委组织部副部长,为吉林省的组织建设做了大量工作。1949年4月,他任吉林省南下干部大队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协助大队长兼政委杨尚奎率领干名子部进关南下离开东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