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中国审判》杂志原创稿件
文| 本刊记者 沈洋
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法治精神、司法公正,通过一个个案例向全社会传递。
历时7个月建设和内部试运行,2024年2月27日,人民法院案例库正式上线并向社会开放,这是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案例制度的重要举措,也是最高人民法院推出的新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人民法院出版社具体负责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运行维护等工作。
为推动解决案例指导不规范、不及时、不系统、不一致和难检索等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对案例统筹管理并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收录经最高人民法院审核认为对类案具有参考示范价值的权威案例,最大限度发挥案例的实用效能。
据介绍,人民法院案例库向社会公布以来,已公开裁判文书中参引人民法院案例库相关内容的有400余篇,人民法院案例库对于类案的参考指引效果日渐增强,有效促进了司法审判的统一法律适用。
打开人民法院案例库网站,记者发现首页即案例搜索页面,红色背景下“共收录案例4294篇”的白色数字十分明显。“社会公众登录以后,进入人民法院案例库,就会看到这样一个页面。入库案例主要包括两类:一类是指导性案例,另一类是参考案例。我们可以通过检索对案例进行搜索。”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司法解释和案例指导处负责人贾玉慧介绍。
需求侧的一方,是大量的法律工作者,包括法官、律师、普法工作者等。“作为律师,坚决支持、赞赏人民法院案例库工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高子程表示,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入库参考案例的借鉴性、指导性明显增强,可以帮助律师精准研判,提供更到位的法律建议,提升代理质效,助力业务发展。
记者发现,与中国裁判文书网(以下简称“裁判文书网”)相比,人民法院案例库在公开形式、公开内容上存在明显不同。具体而言,裁判文书网是直接公开裁判文书,其中的关键信息需要用户阅读后自行提炼。人民法院案例库则把每一个具体案例分成“关键词”“基本案情”“裁判理由”“裁判要旨”“关联索引”五个部分,对案例进行了梳理归纳,更加简洁清晰。
简明高效、便捷易得的属性,让人民法院案例库不只成为专业人士的“红宝书”,也成为普通民众的法律科普“工具书”。记者发现,案例库中的不少案例都十分“接地气”,覆盖了社会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
“社会公众熟知的很多经典案例实际上都已经入库了,如‘于欢正当防卫案’‘女学生被精神虐待致死案’等,这些人们熟知的案例,因为具有很强的法律层面的裁判规则指引意义,都已被收录进人民法院案例库了。”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环境的变化,人民法院案例库也会不断收录新案件,反映新的司法理念和裁判规则,以满足不断发展的法治需求。
“人民法院将以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为契机,不断完善中国特色案例制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周加海说。
专家点评
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重要意义
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司法案例研究中心主任 罗昆
2023年7月底,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人民法院的各种案例实行统筹管理并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要求“以老百姓能看明白为标准,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如何更好地兑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不断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而作出的重大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同时,人民法院案例库建设是我国成文法体制下更好地实施类案指导制度的基础性工程,建好用好人民法院案例库,首先需要明确这个案例数据库建设的重要意义。
一是统一法律适用。统一法律适用是司法的固有命题,在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背景下则更具现实意义。类案承载着司法经验,类案指导是对优质司法经验的传播利用,是司法责任制下被寄予厚望的审判权监督制约机制。人民法院案例库的首要使命是作为类案指导制度据以运行的底层数据库,以统一法律适用为目标,通过统一法律适用来促进司法公正。这就要求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不仅要便于检索,还要便于参照适用;不仅要正确,还要具有典型性;不仅要针对具体法律的理解适用争议,还要覆盖事实认定、证据标准、法律选择等可能存在法律适用不统一的所有领域。
二是宣传教育。目前全国四级法院一年受案数量已逾4000万件,由此带来的是人民法院日益突出的人案矛盾。事实证明,如果规则明确统一,人们对自己的行为后果包括诉讼结果有明确的预期,那么很多纠纷将不会发生、发生了也不会进入法院。通过及时选编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入库发布,可以达到“发布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最高人民法院在决定建设人民法院案例库时,便要求“以老百姓能看明白为标准”,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案例库的宣教使命。
三是司法公开。司法公开对于维护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具有无可替代的重要意义。尤其是在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不断深化的当下,人民法院案例库更应该担负起司法公开的神圣使命。与中国裁判文书网相比,这种规模化选编具有典型意义的司法案例并向人民群众全面公开亮明最高人民法院裁判观点的做法无疑属于另一种形式的司法公开,一则同样可以对审判权形成监督制约;二则去除不良案例和重复案例后能够更加便于检索和参照适用,因而从长远来看更具意义。
下一步,人民法院案例库的案例选编和相关制度建设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着手:一是严把案例质量;二是确保案例规模;三是推进案例公开;四是落实类案参照。如此,人民法院典型案例库则真正建成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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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3年第23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7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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