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答案:根据目前的法律规定,并没有规定可以拘留的次数。只不过禁止以同一事由连续拘留

那么,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就有可能以不同的事由连续拘留。

比如先是以拒不报告财产拘留15天。在15天届满之后,再以拒不执行拘留15天,这样加起来就连续拘留30天了。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就是过一段时间再拘留一次。

这个时间一般不会间隔的太短,结合实务中的情况来说,一般一年最多会拘留两次。

不过,并不是说只要钱没还到位就会拘留。在自己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即便没有履行完毕,也是可能不被拘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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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来,我们展开说一下什么样的情况下会被拘留。以下这些情形主要规定在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法解释之中。

1.拒不报告财产或者虚假报告财产的。

法院立为执行案件之后,会给被执行人下达一个报告财产令,要求被执行人报告当前的财产情况,以及此前一年内的财产变更情况。

这时一定要如实汇报,尤其是自己没有任何履行能力的情况下,更要如实汇报。

只要如实的、在规定的期限内报告了,法院就无法以这一理由予以拘留了。

2.故意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或者无偿转让,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

这是最为常见的被拘留的方式,这个具体的表现方式就有很多种了。

比如,行为人本来打工有收入的,但是为了规避执行,要求老板给自己开现金,而不是走银行转账。

再比如,进行相关的网上消费时候,使用他人名下的微信、支付宝,将自己的财产放到他人的银行卡里。

再比如,自己名下本来有套价值20万的房产,自己却以10万元甚至三两万元的价值出售,当然也有可能直接赠与给其他人。

3.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在整个案件履行完毕之前,法院会将被执行人列为限制高消费性人员。

这时,被执行人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不得有出入高档场所等有任何高消费的行为。

一旦违反是完全可以拘留的。

此外,对于上述情况,如果情节严重的话,不止会拘留,还可能会追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313条的规定: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