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9月15日,南京的郊外刑场一声枪响,终结了23岁南京博物院保管员陈超的生命。
当年的《浙江日报》以《监守自盗的陈超被依法处决》为题报道此事,新闻只有寥寥130余字:盗窃馆藏文物的南京博物院保管员陈超,今天在南京被依法处决。据查实,现年23岁的陈超自1992年至1993年9月,在担任南京博物院保管员期间,先后窃取馆藏文物、工艺品19件,价值18万元,其中国家二级文物1件,国家三级文物1件。陈超将盗窃的部分文物销赃后得款3万多元,全部挥霍无余。
资料显示,陈超只是一个高中学历、学文秘档案出身的普通保管员。他在南京博物院拥有令人羡慕的“库房钥匙”,这串钥匙成了他通往毁灭的通行证。从1992年到1993年案发,他利用库房管理混乱、账物不符的漏洞,像蚂蚁搬家一样,先后窃取了19件文物。在那个普通工人月薪不到三百元的年代,他盗取的文物总估值高达18万元,销赃所得3万多元。
陈超案发时,徐湖平已是南博主持工作的副院长。徐湖平后来回忆, “我在位的时候,有一个玉器保管员监守自盗被枪毙了……在我手上,我既没有送出一件文物,也没有从个人手上买一件文物。” 徐湖平曾以此自矜。
然而历史的吊诡之处在于,正是这位高喊“安全”的院长,后来却深陷另一场关于文物“流失”的舆论风暴中心。陈超死后31年,2025年,一幅名为《江南春》的仇英画作以8800万元的估价出现在拍卖行,旋即引发轩然大波。这幅画的来源,指向了南京博物院。
这就不得不提到1997年的一份“调拨单”。据查,在陈超被枪毙仅仅4年后,时任南京博物院副院长的徐湖平,在一份调拨单上签字,将包括《江南春》在内的5幅被定为“伪作”的画作,以6800元的总价,调拨给了江苏省文物总店。不过徐湖平表示,自己年纪大了,往事记不住了。
徐湖平曾说他“既没有送出一件文物”,但如果通过“调拨”和“定级”的方式将国宝送出去,这算不算“送出”?如果专业的鉴定权变成了资产转移的工具,如果“合规”的手续成为了规避法律制裁的护身符,那么这种危害,远比陈超用钥匙打开库房门要大得多。
1959年,南博接受庞氏后人捐赠文物时,曾写了一封信,里面有这样的内容:我们一定好好保存这批古画,并在一定的时候展览出来,供广大人民群众和美术工作者的观赏,研究,同时也有宣扬你和你的家属这种爱国主义的行为,让一切收藏家向你们学习。
谁也想不到,捐赠70年后,陈超被枪毙31年后,“一定好好保存的这批古画”,其中一副出现在拍卖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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