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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东莞一家名为"猪葛亮食品有限公司"的企业引发广泛关注。天眼查信息显示,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名为周瑜,名下关联两家"猪葛亮"相关企业,且"猪葛亮"已被多方申请注册为商标,涉及食品、方便食品等多个类别,当前商标状态多为已注册。这一事件迅速引发诸葛亮后人的维权行动,要求撤销相关商标,也引发了关于历史名人商业化边界的深度讨论。

从法律层面看,现行《商标法》明确禁止注册"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商标。然而,对于"猪葛亮"这类谐音商标是否构成对历史人物的贬损,审查标准存在一定的弹性空间。北京高沃知识产权专家指出,商标审查中"不良影响"的判断往往依赖审查人员的主观认知,这就可能导致类似商标通过注册的情况发生。

文化层面上,历史名人作为民族文化记忆的载体,其形象是否应被赋予"不可亵渎"的公共属性成为争议焦点。有学者认为,将"诸葛亮"谐音为"猪葛亮",可能会消解公众对历史人物的敬畏感。这种商业行为对文化符号的戏谑化改造,是否越过了文化保护的红线,值得深思。

商业伦理方面,"周瑜"作为法定代表人的巧合设定,让人不禁怀疑是否存在刻意制造话题、消费历史人物的嫌疑。当企业利用历史人物的知名度进行营销时,是否应遵循"尊重历史、避免贬损"的基本伦理?这一问题引发了公众对商业营销底线的讨论。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事件也折射出公众文化认知的代际差异。年轻群体可能将"猪葛亮"视为创意营销的谐音梗,而中老年群体则更倾向于认为这是对历史的不尊重。这种认知差异反映了当代社会对历史文化"解构与重构"的矛盾心态。

面对这一争议,有专家建议,应细化商标审查标准,明确"历史名人谐音商标"的审查指引。同时,可以考虑建立"商标注册前公示异议机制",对涉及历史名人、传统文化符号的商标申请增加社会公示环节,引入公众监督以弥补审查盲区。

历史名人商业化并非新鲜事,但"猪葛亮"事件提醒我们,在追求商业利益的同时,必须尊重历史文化的严肃性。正如一位文化学者所言:"历史名人是民族共同的精神财富,商业化开发应当有边界,不能以牺牲文化尊严为代价。"

目前,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周瑜已表示将办理公司注销手续。这一事件虽然可能暂时平息,但关于历史文化符号商业利用边界的讨论远未结束。如何在商业创新与文化保护之间找到平衡点,仍是值得我们持续思考的重要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