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2026年5月1日,实施三十余年来首次全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将正式施行。新法历经八年研究、凝聚了广泛共识。新法共16章310条,新增船舶油污损害责任、电子运输记录等关键制度,统筹国内国际规则,回应了航运数字化、绿色化发展的时代需求。《海商法》的修订对船舶融资、海上保险、货物运输合同及海事仲裁等领域的争议解决将产生深远影响。
值此新法即将实施之际,特转发大连仲裁委员会/大连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我院”)原副院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张文广撰写的《规则之变:解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关键修订》一文。作者作为学界代表,多次受邀参与修法后期的座谈会与立法评估工作,亲历了一审稿征求意见、二审稿研讨及最终表决前的评估论证等关键环节。文章从内河运输、国际与国内海上货物运输统一、航次租船合同、船舶油污责任、电子运输记录、反制措施等核心争议入手,系统梳理了修订背景、解决方案及未竟议题,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向。
大连国际航运仲裁院作为我院设立的分支机构成立于2012年,长期深耕航运交通、物流运输、港口建设等海事海商领域,依托资深海事法律专家与行业专家仲裁员队伍,遵循国际惯例与交易习惯,公正、独立、高效处理国内外港航物流纠纷,以专业化、国际化仲裁服务护航航运产业发展。大连国际航运仲裁院将以新法正式实施为契机,持续跟踪新法实施中的司法动态与仲裁实践,精准对接新法实施带来的争议解决新需求,为海事海商纠纷提供高效、权威、专业的仲裁服务,助力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与物流中心建设,为服务海洋强国战略、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欢迎阅读。
·下载: 《规则之变:解析新〈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的关键修订》.pdf
·视频:《海商法》修订的背景与主要内容
视频来源:无讼研究院
文字编辑:于嘉琦
美术编辑:刘瑞龙
责任编辑:胡晓牧
大连国际仲裁院示范仲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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