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聚焦住房限购优化与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两大核心,推动实现住有宜居、职住平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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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区域放宽限购政策方面,新政重点支持福田、南山、宝安新安等核心区域合理购房需求,同时稳定外围区域市场预期。符合购房条件的居民家庭(深圳市户籍家庭、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1年的非深圳户籍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新安街道增购1套商品住房。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南山、宝安新安街道购买1套商品住房

住房公积金贷款减轻购房负担方面,新政提高了贷款额度、优化上浮机制,重点支持首套、多子女、初婚初育及保障性住房购房群体,降低居民购房资金压力。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由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家庭贷款额度由11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购买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从40%提高至60%,多子女家庭购买本市住房的,上浮比例从50%提高至70%;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