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陕西都市快报

男子网购榴莲、车厘子收货后,竟伪造水果变质发霉图片恶意申请“仅退款”,留存完好水果再转手售卖获利……近日,湖南省衡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诈骗案,依法判处被告人谭某文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不少人可能存在认知误区,认为恶意‘仅退款’只是民事纠纷,不会涉及刑事追责。”律师认为,消费者合理售后维权受法律保护,但规模化、套路化虚假索赔、退款套现,突破民事纠纷范畴,涉案金额达标即构成刑事犯罪。

有电商业内人士则建议,平台应优化举证规则、简化商家申诉流程,同时建立恶意用户黑名单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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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伪造水果发霉变质图片

申请“仅退款”后再变卖获刑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谭某文为1996年出生的衡山县本地人,初中文化、无业,此前已有两次违法犯罪前科。2023年2月,其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2024年8月,又因诈骗罪被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2025年10月至2026年1月,谭某文盯上电商平台“仅退款”售后规则,在淘宝、抖音购买榴莲车厘子,收到货后,伪造榴莲、车厘子变质发霉的图片,并将伪造的图片发给淘宝、抖音申请“仅退款”,将收到的榴莲、车厘子通过闲鱼、朋友圈等方式卖出变现。

经查实,短短三四个月时间里,谭某文累计下单作案100余笔,共计非法占有60个9至10斤重的金枕榴莲、5箱5斤重的5J车厘子。经衡山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涉案水果总价值达1607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某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谭某文曾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综合考量其到案后坦白认罪、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缴赃款等从轻处罚情节,同时结合其累犯从重处罚情节,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谭某文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公安机关扣押的违法所得16070元及作案手机一部,依法予以处理。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蒋小羽

审核:王晶 林应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