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

是彰显人道主义的

刑罚执行制度

不应成为逃避刑罚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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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警示

保外就医不是“免刑金牌”

罪犯林某因犯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二个月,后因患有高血压危险分层达到很高危程度等病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同安区检察院在暂予监外执行日常检察监督中,发现林某病情可能不符合保外就医的情形,及时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细致核实病情、实地走访、参与病情复查审查诊断会、征求法医师意见等,审慎确认林某现有病情不属于“高血压达到很高危程度,合并靶器官受损”等情况,不符合保外就医规定的条件,后依法发出检察意见书监督收监工作。最终,罪犯林某被依法收监,刑罚得到准确执行。

检察监督

筑牢刑罚执行“防火墙”

同安区检察院聚焦罪犯保外就医全流程监督,通过“数据核查+实地走访+病情复查”等举措,有效消除监管盲区,杜绝“一暂到底”“保而不医”等侥幸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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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头把控:对保外就医申请严格审查,联合医学专家对病情诊断意见进行实质化审查,杜绝虚假病情蒙混过关。

动态跟踪:联合区司法局、区卫生健康局签订《关于建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工作专家库及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建立医学专家库,每季度指派检察人员全程跟踪监督,实时掌握罪犯病情。

闭环监督:对发现的暂予监外执行情形消失、刑期未满的罪犯,立足本职依法监督罪犯收监执行。

普法教育:协同社区矫正机构定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以案为鉴,强调遵纪守法、服从监管、及时规范复查病情,教育引导罪犯敬畏法律权威,切实维护刑罚执行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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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尊严不容践踏

刑罚的执行不容打折

检察机关将持续深化

刑事执行监督

让保外就医制度

回归人道主义本质

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筑牢坚实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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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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