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寿县的淮河上,一度有个“采砂协会”,但船主们知道,那不是什么行业互助组织,而是河霸管宇的私人工具。他打着这个幌子,从2013年起,将宗族亲信纠集起来,强行向采砂船收取高额费用,不服从的船主,等来的可能是非法拘禁。
为了争夺河道,他敢组织人手持械聚众斗殴。直到2019年,随着市中院的终审裁定,这个“协会”才彻底烟消云散。管宇本人获刑二十年,其余九名同伙,最长的判了十四年,最短的也是拘役。自此,淮河沿线的渔民和运输船民,不必再看人脸色过活。
相似的逻辑,在谢家集的煤炭市场也上演了十几年。从2006年开始,一个叫刁书怀的人,靠着手下聚集的一批闲散人员,用威胁和暴力控制了当地的煤炭及副产品销售。八十多起强迫交易、故意伤害、敲诈勒索的案卷,记录着煤场老板们长期的沉默与恐惧。2020年,淮南中院终审宣判,刁书怀的二十四年刑期和全部资产没收,为这段“以黑养商”的历史画上了句号。
如果说管宇和刁书怀是通过垄断资源来构建自己的地下秩序,那山南新区西瓦村的原村主任吴化好,则是将公权力异化为了私人的提款机。他利用村干部身份,把持了村里所有修路、建厂房围墙的工程,周边搅拌站和建材商,都得定期上门给他交钱。谁家要是没“主动”表示,等来的就是上门寻衅滋事。
2018年底,大通区法院一审判处吴化好有期徒刑十九年,非法所得五百八十多万元被悉数追缴。到了2019年,市中院二审维持原判。案子落定后,村里的工程项目回归公开招标,周围的商户也不再需要向村霸缴纳“保护费”。
还有一类罪恶,不染指工程和资源,而是直接寄生在人的脆弱之上。田家庵区的蔡天宝,开着空壳贷款公司,用虚假借条和上门恐吓,把借款人拖入“套路贷”的深渊。他甚至将公职人员拉拢为自己的保护伞。2020年,随着二审维持原判,蔡天宝获刑二十四年,他背后的几名保护伞也同步领刑。
更令人警惕的是,这种金融陷阱已经悄悄伸向了校园。淮南首例校园“套路贷”涉黑案中,胡玉团伙专门瞄准在校大学生,诱导他们高额借贷,再逼迫受害学生去发展下线。2020年的依法重判,守住了一方校园的安宁。
从把持基层村务的村霸,到垄断行业的恶势力,再到靠放贷吸血的团伙,这些案件在淮南被一一审结,所有罪犯都走完了一审、二审的全部司法流程。当十九年、二十年、二十四年的刑期从判决书上的文字,变成铁窗后实实在在的岁月,那些曾经被搅乱的乡村、市场与街巷,才重新恢复了它本该有的秩序与平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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