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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7.V1 NCCN指南为纲,中国三部最新共识为目
整理 | 常怡勇
小细胞肺癌(SCLC)侵袭性强、异质性高,长期是肺癌治疗的难点领域。近年来,免疫检查点抑制剂(ICIs)的应用显著改善了SCLC患者的生存预后。随着2026年7月2日2027.V1版美国国家综合癌症网络(NCCN)指南的发布,以及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小细胞肺癌专家委员会相继出台三部中国专家共识,SCLC的诊疗策略得到了系统性更新和规范[1-4]。
本文聚焦四大核心维度——局限期SCLC免疫巩固治疗、广泛期SCLC一线治疗、复发SCLC的靶向免疫治疗及放疗策略,对比分析两套体系的核心异同,并提出临床互补应用策略。
一、局限期SCLC:免疫巩固治疗成为标准
01
核心观点:
同步放化疗后度伐利尤单抗巩固治疗,已被确立为局限期SCLC(LS-SCLC)的新标准治疗。该策略在NCCN指南与中国共识中均获最高级别推荐。
02
NCCN推荐:
NCCN 2027.V1指南(以下简称NCCN 指南)将度伐利尤单抗巩固治疗列为Category 1推荐。
用法:度伐利尤单抗1500mg,每28天一次,最长持续24个月或至疾病进展/毒性不耐受。
适用人群:完成同步放化疗后未出现疾病进展的LS-SCLC患者[1]。若计划行预防性脑照射(PCI),PCI应在度伐利尤单抗之前完成[1]。
03
中美差异及互补:
ADRIATIC研究显示,度伐利尤单抗巩固治疗组较安慰剂组中位总生存期(OS)为55.9个月 vs 33.4个月(HR=0.73),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为16.6个月 vs 9.2个月(HR=0.76),2年OS率为68.0% vs 58.5%[4]。基于此,中美均给予最高级别推荐。
中国共识进一步细化启动时机:建议完成放化疗后42天内启动免疫巩固治疗[3]。对于计划行PCI与度伐利尤单抗巩固治疗的患者,目前缺乏明确的时序证据,建议完成放化疗后尽早启动治疗,具体顺序根据临床情况决定[3]。
术后辅助治疗领域,中国共识的细化更具实操价值:(1)R0切除的pN0期患者,目前缺乏支持术后辅助免疫治疗的高级别证据;(2)R1或R2切除的患者,其术后残留病灶特征与ADRIATIC研究中未手术患者相似,完成术后放化疗且无疾病进展后,可考虑度伐利尤单抗巩固治疗[3]。
04
临床要点:
①适用于同步放化疗后无进展的LS-SCLC患者;
②治疗持续2年或至进展/不耐受;
③PCI应在度伐利尤单抗之前完成(NCCN);
④建议放化疗后42天内启动(中国共识);
⑤术后R1/R2切除患者可考虑免疫巩固,R0切除pN0期无证据支持。
二、广泛期SCLC一线治疗
01
核心观点:
免疫联合化疗是广泛期SCLC(ES-SCLC)一线标准治疗。中国共识在此基础上增加了“免疫+抗血管+化疗”三药联合方案。
02
NCCN推荐:
NCCN指南将以下方案列为Category 1首选推荐[1]:
卡铂(AUC 5)+依托泊苷(100mg/m²)+阿替利珠单抗(1200mg),4周期诱导后阿替利珠单抗维持治疗。
卡铂/顺铂+依托泊苷+度伐利尤单抗,4周期诱导后度伐利尤单抗维持治疗。
03
中美差异互补:
《小细胞肺癌免疫治疗专家共识(2025版)》推荐的PD-1/PD-L1抑制剂联合铂类化疗方案与NCCN高度一致,涵盖阿替利珠单抗、度伐利尤单抗、阿得贝利单抗、斯鲁利单抗、特瑞普利单抗、替雷利珠单抗[4]。上述6种药物均为标准的“免疫+化疗”方案。
除上述标准方案外,中国共识还基于ETER701研究结果,将“免疫+抗血管+化疗”三药联合方案列为另一治疗选择。该研究显示,贝莫苏拜单抗+安罗替尼+卡铂/依托泊苷方案的中位PFS为6.9个月(HR=0.32),中位OS为19.3个月(HR=0.61),较单纯化疗显著改善[4]。
中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已批准该方案用于ES-SCLC一线治疗[4]。NCCN指南目前未将该三药联合方案纳入常规推荐。
04
临床要点:
①标准免疫+化疗方案(PD-1/PD-L1+铂类+依托泊苷)是所有ES-SCLC患者的一线标准选择,中美一致;
②中国已获批的PD-1/PD-L1抑制剂:阿替利珠单抗、度伐利尤单抗、阿得贝利单抗、斯鲁利单抗、特瑞普利单抗、替雷利珠单抗;
③三药联合方案(免疫+抗血管+化疗)是中国共识的额外推荐,适用于肿瘤负荷大、体能状态良好的患者,需注意联合用药的毒性管理;
④NCCN指南尚未纳入该三药联合方案。
三、复发SCLC:塔拉妥单抗成为新的标准治疗
01
核心观点:
靶向δ样配体3(DLL3)的双特异性T细胞衔接器(BiTE)——塔拉妥单抗,在复发SCLC中较标准化疗显著改善OS,成为二线及后线治疗的新标准。
02
NCCN推荐:
NCCN 指南将塔拉妥单抗列为SCLC二线及后线治疗的Category 1首选方案[1]。
用法:第1周期第1天1mg,第8天和第15天各10mg,后续周期每2周10mg[1-2]。
03
中美差异及互补:
1.塔拉妥单抗的疗效证据与颅内活性
DLL3在SCLC细胞表面高表达,阳性率85%-96%,在正常组织中表达极低,是理想的治疗靶点。塔拉妥单抗同时结合肿瘤细胞表面DLL3和T细胞表面CD3,不依赖主要组织相容性复合体(MHC)分子直接激活T细胞杀伤肿瘤[2]。
DeLLphi-304 III期研究纳入既往接受过一线铂类化疗后进展的ES-SCLC患者509例,塔拉妥单抗较标准化疗(拓扑替康、伊立替康、芦比替定)显著延长OS(13.6个月 vs 8.3个月,HR=0.60),客观缓解率(ORR)分别为35%和20%[1-2]。中国共识指出亚裔患者中塔拉妥单抗确认的ORR为46.3%,中位OS为19个月[2]。
脑转移亚组:DeLLphi-301研究显示基线存在脑转移的患者全身ORR为52%,中位OS为14.3个月;基线脑转移病灶≥10mm的患者颅内ORR达30%,颅内疾病控制率为94%[2]。DeLLphi-304研究脑转移亚组OS HR=0.45[1]。中国共识推荐塔拉妥单抗用于伴无症状或经治稳定脑转移的复发SCLC患者[2]。
2.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CRS)与免疫效应细胞相关神经毒性综合征(ICANS)管理
汇总473例患者数据,任意级别CRS发生率57%,≥3级1.9%,中位发生时间16小时;任意级别ICANS 4.7%,≥3级0.2%[1-2]。中国共识推荐第1周期分步剂量给药,第1天和第8天给药前1小时静脉给予地塞米松8mg预处理,第1周期第1天和第8天输注后住院监测24-48小时[2]。4级和复发性或持续性的3级CRS或ICANS需永久停药[2]。
04
临床要点:
①适用于含铂化疗经治后进展的ES-SCLC患者(二线及以上);
②第1周期严格遵循分步剂量方案(1mg→10mg);
③第1周期第1天和第8天需地塞米松8mg预处理;
④建议第1周期两次关键给药后住院监测24-48小时;
⑤CRS/ICANS多发生于首次给药后,早期识别和干预至关重要;
⑥伴无症状或经治稳定脑转移的患者可获益。
表1:塔拉妥单抗在复发SCLC中的关键临床研究数据
四、放疗策略:剂量与靶区理念的细节差异
01
核心观点:
根治性放疗是LS-SCLC综合治疗的基石。中美在放疗剂量上均认可加速超分割和常规分割方案,中国共识提供更多元化的剂量选择及更细致的靶区勾画原则。
02
NCCN推荐:
NCCN指南推荐加速超分割方案(45Gy/30次,每日两次)作为Category 1推荐,或常规分割方案(60-70Gy/30-35次,每日一次)[1]。放疗应与化疗同步,建议在第1或第2周期化疗时启动[1]。
03
中美差异及互补:
剂量与频次:基于CONVERT和CALGB 30610/RTOG 0538研究,45Gy/30次每日两次与66-70Gy常规分割的OS和毒性相似[1]。
中国共识基于国内多中心Ⅲ期研究(Yu J等发表于Lancet Respir Med),将大体肿瘤靶区(GTV)同步推量至54Gy(30次,每日两次)列为临床可选方案,该方案较标准45Gy方案可显著延长PFS和OS[3]。此外,45Gy/15次每日一次的大分割方案和60Gy/40次每日两次方案可作为潜在临床选择[3]。
靶区勾画:中国共识对此做了更细致分层——原发灶靶区基于化疗后残留肿瘤勾画;淋巴结靶区基于化疗前受累的淋巴结区域勾画[3]。这一策略旨在平衡局部控制率与正常组织损伤,同时尽量避免对未受累淋巴结的照射。
对于T1-2N0M0且不适合或拒绝手术的患者,NCCN推荐立体定向消融放疗(SABR)后序贯全身治疗[1]。中国共识同样推荐体部立体定向放射治疗(SBRT)联合化疗[3]。
04
临床要点:
①标准方案:45Gy/30次每日两次,或60-70Gy/30-35次每日一次;
②可选方案(中国共识):GTV同步推量54Gy/30次每日两次;
③靶区勾画:原发灶按化疗后残留体积,淋巴结按化疗前受累区域(中国共识);
④放疗应尽早与化疗同步(第1或第2周期);
⑤T1-2N0M0不适合手术者可选SBRT+化疗。
表2:局限期SCLC胸部放疗方案对比
总结
NCCN 2027.V1指南与中国三部专家共识在核心治疗框架上高度一致,同时各有侧重。
一致性:LS-SCLC免疫巩固治疗、塔拉妥单抗在复发SCLC中的治疗地位、ES-SCLC一线免疫联合化疗等核心策略,基于相同循证医学证据,推荐级别和适用人群高度一致。
互补性:中国共识在以下方面提供更贴合本土临床的指导:
(1)LS-SCLC术后不同切除状态和淋巴结分期的个体化辅助治疗建议;
(2)ES-SCLC一线三药联合方案的推荐;
(3)塔拉妥单抗CRS/ICANS监测与分级管理的具体操作细则;
(4)放疗靶区勾画的细化原则及更多元化的剂量选择方案。
笔者给出的临床实践建议
以NCCN指南把握国际通行的治疗框架和前沿证据,以中国共识指导具体操作细节、特殊人群管理和本土可及药物的合理应用。两者结合,有助于为SCLC患者制定兼具科学性和可行性的个体化治疗方案。
参考文献:
[1] Ganti AK, Loo BW Jr, Badiyan S, et al. NCCN Clinical Practice Guidelines in Oncology: Small Cell Lung Cancer (Version 1.2027). NCCN官网, 2026.
[2]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小细胞肺癌专家委员会. DLL3-TCE治疗SCLC中国专家共识. 中国肺癌杂志, 2026, 29(4): 233-250.
[3]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小细胞肺癌专家委员会. 局限期小细胞肺癌临床诊疗中国专家共识. 中华肿瘤防治杂志, 2026, 33(2): 69-77.
[4] 中国临床肿瘤学会小细胞肺癌专家委员会, 中国医师协会肿瘤多学科诊疗专业委员会. 小细胞肺癌免疫治疗专家共识(2025版). 中华肿瘤杂志, 2025, 47(1): 65-75.
责任编辑:Shee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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