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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 宗室春义)
春义,大清皇族,还是一个黄带子。
什么叫黄带子呢?
咱说这大清的皇族啊,分为两种,我们知道清朝的奠基人,创始人,是关外的努尔哈赤。
那么,努尔哈赤的父亲,叫塔克世,如果你是塔克世的直系子孙,那么你可以在腰间系一个黄色的带子,叫黄带子,而如果你是塔克世兄弟们的后代,那你可以在腰间系一个红色的带子,叫红带子。
总体来说,无论是黄带子还是红带子,身份都很尊贵,但黄带子比红带子还要尊贵一点。
黄带子在京师,或者说在大清天下,基本上是可以横着走的,为什么?因为他们有很多特权,这诸多特权里最厉害的一个,就是他们有司法上的豁免权。
普通百姓违法犯罪,要按照《大清律例》,由国家法律部门来审讯办理,比如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以及各基层衙门,但黄带子不一样,这些司法部门无权羁押或者审理他们,黄带子犯罪,专门有一个叫做宗人府的地方来处理,宗人府就是大清皇族的管理单位,在宗人府里,执行的也不是法律,而是家法。
这宗人府最是偏袒皇族,事情到了宗人府,基本上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根本毫无力度可言。
春义就是这么一个黄带子,不过比较特殊的一点是,春义以前是黄带子,但不知道因为犯了什么样的过错,他的黄带子身份已经被朝廷给革除了,给拿掉了。
尽管往日身份不再,但余威仍存,谁都知道这人是爱新觉罗皇族出身,一般人不敢惹他。
春义的父亲呢,叫做保杰,当然已经去世了。
这个保杰活着的时候,曾买了一个叫做崎凤阿的百姓一块地,地买过来了,种了,但买地的钱始终没给,这买地钱具体是多少,史料没有记载,但很显然,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地都卖了,钱拿不到,崎凤阿的生活很快困顿下去,到了难以为继的地步。
保杰活着的时候,崎凤阿就一直要钱,保杰就没给,保杰一死,崎凤阿只能找春义接着要,因为现在这块地已经被春义给继承了,谁种我的地,那我就找谁要钱。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而且人家平头老百姓就指着这点钱过日子呢,所以崎凤阿每天都到春义家里去要,结果当然是一样的,春义死活不给。
《宣宗成皇帝圣训》卷六十:春义于伊故父保杰拖欠崎凤阿地价屡索不偿。
(史料记载)
不仅不给钱,春义还态度恶劣,动辄就派两个家丁把崎凤阿臭骂一顿,然后把他给轰出去。
崎凤阿说大爷您就行行好吧,您把钱给我,我这一家老小都指着这点钱活呢?
春义趾高气昂,说钱没有,地我种,你赶紧给我滚蛋,再来滋扰生事,我非把你腿给打断了。
事实上春义毕竟是皇族身份,他还是吃朝廷俸禄的,每个月都能领到固定的银子,他还不是没钱,他是有钱,但就不还钱,属于主观故意,无论是态度还是行为都非常恶劣。
一次一次的上门讨要的无奈,一次一次被轰出来的屈辱,崎凤阿实在是受不了,于是跑到衙门,把春义给告了。
在崎凤阿看来,春义不讲理,但大清天下,难道还没有讲理的地方么?衙门总会支持自己吧?你欠钱不还,衙门判你该还,你是不是就得还我?
事实证明,崎凤阿想的还是太天真了。
春义听说自己被告了,他勃然大怒,他说你个平头老百姓你还敢跟我较劲,他马上找到崎凤阿,然后“辄敢持刀向吓”,就是抄起一把刀,恶狠狠的做出要砍崎凤阿的样子,然后大声叫骂:
你还告官?你再敢告官,老子一刀把你给砍了。
其实你把钱给了,崎凤阿自然就不告了,但绝的是,春义一顿威胁之后,成功恫吓崎凤阿撤诉,但人家撤诉之后,他照旧还是不还钱。
春义扬长而去,但崎凤阿却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
眼见就要过冬,这吃不上饭,可以一天就吃一顿,喝不上干净的水,还喝不上脏水么?我们古代的老百姓忍耐力之强,脾气秉性之温顺,性格之善良超乎想象,他们可以不要尊严,不要体面,他们只需要像动物一样活下去都可以,但问题是,京师的冬天多冷啊,寒风刺骨,滴水成冰,崎凤阿需要这笔钱来买煤,没有煤来取暖,全家就得活活冻死。
与其冻死,还不如现在就死了,走投无路之下,崎凤阿带着妻子,选择了跳河自尽,死了。
哎,您说这对可怜的夫妻,他们又犯了什么错,又何至于死呢?
他们没有背景,没有门路,一辈子就是本本分分过日子,他们招谁惹谁了?
崎凤阿生前甚至没有过激行为,没有拉横幅,没有叫嚷闹喊,他一直都试图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他只是想要回本该属于自己的钱。
(情急智短 投水而亡)
人命关天,案子还涉及到了宗室,马上本案就被送到了宗人府,会同刑部联合审理。
按照清朝的法律,崎凤阿这种情况,其实不属于他们主动放弃生命,不属于自尽,而属于是被春义威逼致死,春义要承担主要责任,正常来说给春义判一个绞监候是没毛病的,就是绞死,但不马上绞死,缓期,等到秋决的时候再复核一遍,没问题就处死。
这本来是一桩很简单,很明了的案子,但刑部和宗人府的判决却出乎意料。他们的意见是:
《清宣宗实录》卷三十六:拟军,折圈,加责减禁。
拟军,就是把绞死改为流放,这是第一次在量刑上打折扣。
折圈,是把流放改为圈禁,把发配边疆改为在京师禁闭反省,这是第二次在量刑上打折扣。
加责减禁,意思是多训斥春义两句,叫他好好反省,他如果诚心思过,禁闭的时间也可以减少,这是第三次在量刑上打折扣。
知道的你是审理案件的,不知道的以为你超市搞大促销呢。
其实案子判成这样,实在是意料之中。
宗人府偏袒皇族已是常例,宗人府代表的是什么?代表的就是皇族的利益,对宗人府来说,最大的罪过是忤逆不孝,不尊礼法,辱骂祖宗这些礼仪类的问题,至于逼死两个老百姓,这还叫个事儿?
而至于刑部,在本案中一声不吭,也是惯常操作了。
在本案中,审案子的名义是“宗人府会同刑部”,说白了刑部就是一个协办单位,春义是皇族,他犯了案,第一管辖机构是宗人府,刑部本来没有资格参与,之所以能参与,是因为本案毕竟闹出了人命,涉及到清朝法律的适用,需要刑部来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但最终的处置权利,在人家宗人府的手里。
我们再讲,宗人府的一把手是宗令,这个职务一般由亲王来担任,本案发生于道光一朝,即说明这个宗令大概率是皇帝的叔叔或者兄弟,而刑部的一把手则是尚书,尽管已位尊(从)一品,但有几个敢和亲王顶牛呢?
而且最关键的一点是,无论是宗人府还是刑部,他们都有一个心理,认为皇帝也不会把自家人怎么样。
怎么说春义也姓爱新觉罗,这是自己人,是亲戚,难道皇帝还真能为几个普通百姓把春义往死里整?
我们给春义减刑,其实是在讨好皇帝,皇帝肯定会高兴才对。
(道光皇帝读书像)
但,结果恰恰相反,他们做梦也没想到,案子报到皇帝的手中时,皇帝大发雷霆,把宗人府和刑部都臭骂了一顿。
道光在卷宗上亲自批示:
不足蔽辜!
这点惩罚,根本不够抵春义的罪过。
皇帝说,第一,春义欠钱不还,这是耍无赖。
第二,人家告你,你还持刀威胁,这是恶霸。
第三,人家两口子被你逼的跳了河,你这就是杀人。
来来来,来来来,宗人府和刑部你俩都过来,你俩告诉我,这三条罪责加起来,你们认为关两天就可以了?
道光把宗人府和刑部骂了个狗血淋头,最后亲自研判,做出批示:
首先,把春义发往盛京,就是沈阳,让他离开京师。
第二,在盛京圈禁三年,禁足不许出门,时间不到一天都不准放出来。
第三,圈禁期满,就在盛京居住,也永远不许再回来。
第四,走之前,先把春义按在地上重打四十大板,打到血肉模糊才可以。
可以说,在本案中,道光是以一个正义者的身份出现的,他对本案的办理也基本遵循了当时的法律:
《大清律例》卷二十六:豪强凶恶之徒,恃财倚势,因事威逼,挟制窘辱,令平民冤苦无申,情极自尽,致死一家三命以上者,拟斩监候;致死一家二命及非一家但至三命以上者,拟绞监候。如无前项情节,仍照例分别拟军。
春义或许真的得到了应有的惩处,可一切无济于事,崎凤阿夫妻终究没有要回他们的钱,或者说,即便是史无记载,但朝廷已把欠款给到,这笔迟来的欠款,又有什么意义呢...
参考资料:
《清实录·宣宗实录》卷三十六
《清实录·宣宗实录》卷三百三
伍世发.清中后期自杀案件的审断研究.海南大学,2025
澈力木格.清宗室犯罪处罚制度研究.内蒙古大学,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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