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上半年的公开统计显示,我国劳务派遣从业人员规模已突破3300万。这还只是签了“派遣”合同的那部分人。把“假外包真派遣”、平台众包、被平台逼着注册成个体工商户的骑手快递员一并算进来,实际数字只会更大。

3300万人——相当于把一个中等国家的成年人口整个塞进了同一种用工状态。每23个上班的人里就有一个。他们穿着和正式工一样的工装、坐在同一间办公室、干着同样的活,从外表看不出任何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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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别藏在工资条里、藏在社保基数里、藏在工伤发生那一刻究竟谁来负责这件事里。

一、制度是如何异化的?

劳务派遣引进中国的初衷并不邪恶。企业接了个短期项目,缺人手,从派遣公司借几个来用,项目完了退回去,两清。

法律给它划的边界很清楚:《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辅助性岗位是为主营业务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用工比例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

可再合理的制度,一旦碰上“降本增效”四个字,就会被榨出所有原本没有的功能。

如今劳务派遣在实践中出现了系统性异化。编制受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无法为一线刚需岗位办理正式编制,只能通过劳务派遣暂缓用工缺口,导致大量劳动者长期处于“临时身份”。一些企业甚至另外出资或通过所属单位注册劳务派遣公司进行“自我派遣”,大范围使用劳务派遣工。更有甚者通过“逆向派遣”强迫员工转换身份,以规避劳动用工责任。

劳务派遣,从“灵活用工补充”变成了企业压榨打工人的工具。

二、“合法”的剥削,是怎么算出来的?

同工不同酬是最直接的伤害。

张磊成为劳务派遣工6年了,在单位做着与同岗位正式工相同的工作,却至今感觉自己是“职场二等公民”。正式工有年终奖,他没有;正式工税前基本工资12110元,他少425元;正式工公积金由公司与个人各缴纳1453.2元,他没有公积金。没有公积金,意味着没有住房保障;没有年终奖,意味着一年辛苦少了数万元回报。

夏晓琦在国企开吊车,工资与正式工差不多,但年终奖正式工能拿5万多元,他只有1万多元。

37岁的李军是华北某县公安局辅警,有时每周工作时间超90小时,工作强度甚至强于在编人员。新入职民警年薪8万—9万元,而辅警只有固定工资,年薪2.5万元左右。

企业为什么喜欢用派遣工?算一笔账就明白了:正式工月薪5000,加上五险一金和年终奖,一年成本10万块。换成劳务派遣工,月薪3000,社保和年终奖统统省掉,一年只需要5.6万。单岗每月省五千,一千人的企业一年省六千万。

这还不算最诱人的部分——不用负担裁员赔偿、不用管晋升路径、工伤纠纷可以甩给派遣公司、员工闹情绪可以随时换。

风险归你,利润归我。

更隐蔽的是“假外包、真派遣”。合同名字改一改,“劳务派遣”变“劳务外包”,人还是那批人,岗位还是那些岗位,管理方式一模一样。这么一变,比例限制不受约束了,出了事故还能彻底撇清。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直言,劳务派遣制度已被滥用,背离了“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的性质,成为部分企业普遍的用工方式。

三、2026年,乱象还在蔓延

进入2026年,劳务派遣的违规操作依然触目惊心。

北京某科技公司长期把派遣工安排在核心研发岗位、占比超过三成。北京市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在技术、财务、管理等非“三性”岗位大量使用派遣员工,派遣人员占比达20.57%,远超10%法定上限。

广东十几个求职者花两三万到四万多不等的中介费,托关系挤进了广州高铁的安检岗,以为端上了国企饭碗,签合同才发现是派遣,月薪刚好卡在当地最低工资线上。而法律条文里写得明明白白: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一律不得向劳动者收费。

四川遂宁,一名劳务派遣员工被强制要求换签新合同并大幅降薪37.5%,从7.2万元降至4.5万元,工龄还要重新计算。

河南一位三甲医院的救护车司机,开了十三年急救车,疫情期间连轴转拿过“最美逆行者”证书。医院要求“临时工”全部转签第三方劳务派遣,他拒绝后月收入从七八千砸到2700元基本工资。十三年就这么被一纸合同抹平了。

同工同酬流于形式。部分企业表面上做到工资标准一致,却在隐形福利上设置壁垒——正式员工享有的住房补贴、企业年金、节日福利等,派遣员工往往无法享受,形成“职场二等公民”现象。

四、监管在行动,但道阻且长

2026年,监管层终于开始全面出手。

4月9日,广东省《劳务派遣服务规范》正式实施,从工资发放、社保缴纳、合同签订到工伤维权,全链条立下硬规矩。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必须为被派遣劳动者按时办理五险、按时缴存住房公积金。

4月至7月,国务院就业促进和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国范围部署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假外包、真派遣”等问题。

山西印发劳务派遣用工指引,明确用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同工同酬制度,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实行完全一致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涵盖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加班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等全部薪酬体系。

但现实依然残酷。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2026年全国两会上建议从制度层面废止劳务派遣制度。话题迅速冲上热搜,因为这句话戳中了3300万派遣工的心声。

周世虹指出,劳务派遣制度已经背离了最初的设计初衷,其弊端大于积极作用。

五、没有皮鞭的包身工

夏衍在《包身工》里描写旧社会纱厂女工:“黑夜,静寂的,死一般的气氛,笼罩在厂房的四周。她们是包身工,她们是奴隶。”

今天的劳务派遣工当然不是奴隶——他们有合同、有工资、有法律保护。但这种“保护”在实践中被层层消解:同工不同酬、没有公积金、没有年终奖、晋升无门、随时可能被退回、出了工伤不知道找谁赔。

没有皮鞭,但有合同;没有监工,但有制度。

当3300万人被困在“干同样的活、拿更少的钱、没有保障、没有未来”的困境里,当“临时性”岗位一做就是十几年,当“辅助性”岗位干的是核心业务——这套制度就已经不是“灵活用工”,而是合法化的低人权用工模式。

正如工人日报评论所说:劳动不分身份,每一位付出劳动的人都应享有平等的劳动报酬、福利保障和职业尊严。劳务派遣设立的初衷是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而非成为权益损害的温床。

制度该纠偏了。不是简单地因噎废食,而是从根本上堵住漏洞——科学核定岗位需求、刚性落实同工同酬、严厉打击“逆向派遣”和“假外包真派遣”。

3300万派遣工要的不是施舍,是法律承诺的同工同酬,是“临时性”不变成“一辈子”,是流同样的汗、拿同样的钱。

这个要求,一点都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