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 魏广宝 通讯员 高雁鸿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法官,被告已经把最后一期款结清,公司也向您寄去锦旗表示感谢。”近日,一面写着“调解有方止纷争 司法为民践初心”的锦旗邮寄至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当事人以此向承办法官石怡笑表达谢意,感谢其全程跟进、耐心督促,助力案件圆满化解、履行到位。

张某向信托公司借款70万元,某保险公司以提供保证保险形式为该笔借款提供担保。后因张某逾期未偿还借款,保险公司向信托公司履行了理赔义务,并依法获得债权转让。后保险公司将张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偿还代偿款19万元及利息。

因该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石怡笑积极组织双方调解。考虑到当事人在外地,为减轻双方诉累,石怡笑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联络,沟通协商调解方案。在初步拟定调解思路后,石怡笑搭建网上调解平台,组织双方进行“云端”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的调解协议,约定张某在一个月内分两次还清全部欠款。

“调解不是终点,履行才是关键。”调解结束后,石怡笑持续做好调后跟进、督促工作,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了解款项支付情况。约定的第一次还款日到期后,原告代理人向石怡笑反映,被告张某未按时支付第一期款项,希望法官协助沟通。得知情况后,石怡笑第一时间与张某取得联系,详细询问未按时还款的原因。张某坦言,临近春节,自身资金周转出现困难,一时难以凑齐款项,内心也十分焦急。

了解到这一情况后,石怡笑一方面向张某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调解文书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彼时恰逢春节临近,石怡笑又从情理入手劝说:“马上就是春节了,这是中国人一年中最重要的节日,不论是为了家庭和睦,还是为了给子女树立诚实守信的好榜样,都希望你能积极履行义务,妥善解决此事。”张某坦诚表示自己一定会全力筹措资金,结清剩余款项,同时希望石怡笑能与原告沟通,再给他一段宽限期。

为巩固调解成果,最大限度避免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石怡笑及时与原告进行沟通,将张某目前的客观困境及还款态度向原告方告知,尽可能为张某争取缓和空间。原告方感受到了法官的负责与贴心,也体谅被告的暂时难处,最终同意张某在第二期还款期限前将全部款项付清。

春节假期后第一个工作日,石怡笑再次联系被告,持续督促还款事宜。次日,被告向原告偿还了5万元,随后在约定的第二期还款期限内,将全部未付欠款足额付清。至此,这起保证保险合同纠纷圆满化解。

从组织调解、促成调解,到全程跟进、督促履行,石怡笑以细致入微的工作态度、务实高效的担当作为,不仅为原告挽回了损失,也体谅了被告的实际困难,同时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

近年来,宛城区法院持续深化“调解+督促履行”工作机制,既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又为义务人预留合理履行期限,减轻了其即时履约压力,有效避免了矛盾激化,达到实质解纷的目的。下一步,宛城区法院将持续加大对调解案件履行情况的督促力度,主动作为、靠前服务,确保调解成果落地见效,把“纸上权利”变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