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上海法院新型网络犯罪案件审理情况及典型案例。其中,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的“贩卖数字人民币账户等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定性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王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入选,一起来看!
上海法院依法打击
新型网络犯罪典型案例
贩卖数字人民币账户等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定性及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处理
——王某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
基本案情
2025年4月,被告人王某、苗某杰通过某软件与上游人员联系贩卖数字人民币钱包等公民个人信息。由苗某杰以证券、银行等公司拉新开户为名对外招募兼职人员,招揽大量兼职人员至王某租赁的办公场所内,诱导兼职人员在注册贷款平台等账户过程中,下载并注册数字人民币APP、开通数字人民币钱包并实名认证、换绑注册账号为上游提供的手机号后,将兼职人员的身份证照片、数字人民币钱包信息、换绑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等信息资料成套销售给上游人员。经查,被告人王某、苗某杰通过上述方式向他人贩卖含公民身份证件、数字人民币账户等公民个人信息共计81套,违法所得2万余元。
两被告人的行为造成众多公民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合法权益,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检察机关另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被告人公开赔礼道歉、删除相关信息以及作出赔偿。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苗某杰违反国家规定,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据此,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分别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八千元;被告人苗某杰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同时判令两名被告人公开向社会赔礼道歉、删除涉案信息数据、赔偿损失等。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均未上诉,公诉机关亦未抗诉,现已生效。
典型意义
随着数字经济高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问题日益突出,数字人民币钱包等新型数字资产逐渐成为犯罪分子侵蚀的新目标。本案系一起涉数字人民币钱包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全方位保护公民个人信息上具有重要示范意义。本案明确了实名认证的数字人民币钱包属于公民个人信息的范畴,非法获取、贩卖钱包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同时揭露当前数字人民币在推广过程中面临着挑战,犯罪分子将其视为新型洗钱工具,利用实名认证的金融账户隐匿资金流向,存在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下游犯罪等交织情况。尤其本案判决通过实现刑事制裁与民事赔偿的有机统一,形成“刑事打击+民事追责+公益修复”的司法保护的格局,推动形成个人信息保护的社会治理合力。
专家点评
吴允锋
华东政法大学文伯书院副院长、刑事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数字人民币钱包不仅是金融账户,账号密码与公民身份信息绑定后更属于法律保护的“个人信息”,非法获取并贩卖上述信息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该行为还造成了众多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应当追究相应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类犯罪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是司法机关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依法履职、积极作为的重要体现,进一步增强了对公民财产和个人隐私的全方位司法保护力度。本案不仅为今后同类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裁判思路,也为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个人信息保护治理体系贡献了司法智慧和力量,对惩治网络黑灰产、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及保障法定数字货币的平稳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指引作用。
审判组织
邵清、奚燕云、张娟
线索提供丨刑事审判庭
稿件来源丨“上海高院”微信公众号
责任编辑丨陈卫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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