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拿着担保公司的授权,把质押的车辆偷偷开出来,还给担保公司,只收取佣金,怎么就犯盗窃罪了?

今天王玉琴律师以真实案件拆解其中的裁判逻辑。

拿着授权偷偷开回质押车辆

杜某贵贷款买宝马,并在担保公司办了抵押担保,随后把车质押给了龚某承。因杜某贵不还贷款,担保公司取得法院胜诉判决后,层层转托,最终安排王大胆去收车。

王大胆带人通过GPS定位,刷卡进入某地下停车场,把宝马架上拖车准备运走,被保安拦下后车主报警,王大胆当场被抓。车价值21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为什么构成盗窃罪?

法院判决王大胆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

王大胆有担保公司的授权,只是收取佣金,帮担保公司收回被质押的车辆,为什么构成盗窃罪?

一、有授权不代表可以秘密窃取。

即使行为人获得收回涉案财产的委托授权,但其不通过与财产现有占有人协商等合法途径解决纠纷,采取秘密窃取的手段占有该财产,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构成盗窃罪。

王大胆持有担保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院判决书,但授权仅赋予其以合法方式开回车辆的权利,绝不允许其以盗窃方式取得财物。授权合法,手段违法,照样构成犯罪。

二、非法占有目的不限于“归自己”。

很多人以为“我没想把车据为己有,就没非法占有目的”,这是误解。刑法上的非法占有目的,是指排除他人对财物的合法占有,将财物置于自己或第三人控制之下。

王大胆明知车辆由龚某承合法占有,仍通过秘密手段将车转移给担保公司,同样构成非法占有目的。

至于他只赚佣金,没有非法占有车辆,这只影响量刑,不影响定罪。

三、私力救济有严格的边界。

法律允许私力救济,但前提是情况紧急,来不及寻求公力救济,且手段必须合法。

本案中,担保公司已取得胜诉判决,完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任何紧迫性可言。王大胆未经协商、未经法定程序,擅自以秘密手段取回车辆,已经越过了私力救济的合法边界。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类似案件如何辩护?

法院的裁判理由已经说得很清楚,即使有合法授权,但采用秘密窃取等违法方式占有财产,仍构成盗窃罪。因此,此类犯罪几乎不存在无罪辩护空间,罪轻辩护是最务实的辩护方向。

一、固定“从犯”地位。

王大胆处于链条末端,是典型的“工具人”。辩护律师要第一时间固定上下级的指令记录,证明王大胆只是被动执行者,作用较小、获利较少,争取认定为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二、用足量刑情节。

本案王大胆有犯罪未遂、自首、认罪认罚三个从轻量刑情节,最终判缓刑。

此外,如实供述、积极赔偿并争取谅解,也可以从轻处罚。

三、黄金37天内的“民事化解”博弈。

这类民刑交叉案件,检察院是否批捕,很大程度取决于民事层面的化解情况。

律师应在侦查阶段就促成家属与被害人达成和解,返还车辆、赔偿占用期间的损失,拿到谅解书后第一时间提交检察院,争取不批捕或取保候审,把刑事风险降到最低。

王玉琴律师提醒

“有授权”不等于“有权违法”,“只拿佣金”不等于“没有犯罪故意”。这个判决划清了私力救济的边界,也给所有从事收车业务的人提了个醒。

若你或家人遇到类似案情,欢迎在留言或私信,觉得有用欢迎收藏、转发给需要的人。